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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ickson Carr, To Wake the Dead (1938)

第一起杀人案发生在一个房子里,尸体被发现时,A醉倒在现场。现场有A的指纹,因此警方怀疑他是凶手,等他醒来之后审问,却什么也没问出来。A完全不记得自己如何来到现场,只迷迷糊糊地记得见到一个身穿旅馆服务生制服,手托托盘的人。死者死于颈部窒息,但A有一只胳膊坏了,所以无法勒死死者。

警察把A投进监狱,紧接着便发生了第二起杀人案。一人死在旅馆里,凶案发生当晚楼道入口一直有人监视,没有外人进入。死亡方式很奇怪:有人把死者放在大衣柜里(大概是这种样子),脖子上缠了毛巾,置于柜子开口处,合上柜子,活活夹死。

诡计
凶手是A。他因为只有一只胳膊能使劲,所以故意采用勒死的方法杀人,以洗脱自己的嫌疑。他杀死第一个人的时候将受害者的脖子缠上毛巾,放在床尾板的凹陷处,施力压死。之后故意留在现场,理所当然地被关进监狱,这样在第二起凶案的时候就有了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第二起凶案发生当夜,他从警局偷了一套警察制服,从火灾逃生通道窜入旅馆楼道。因为警察制服和服务生制服很像,他又推着一车旅馆毛巾,大家都把他当成了服务生。他之前撒谎说看到手持托盘的服务生,也是为了将人们的思路引到这个方向。

嗯……看上去不错。可是,他是怎么从监狱里跑出来的呢???

答案让人跌破眼镜:监狱里有秘道!而且不止一个,一共三个!天啊,Carr居然也用这种伎俩,虽然不是主要诡计,但是到最后解答时才给出,而且之前警长还信誓旦旦地说过绝对不可能有人越狱,不客气地说,完全违犯了侦探小说的公平性!

话虽如此,关于制服的诡计还是很有创意的,值得肯定。

 

Posted by on February 14,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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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ickson Carr, Hag’s Nook (1933)

Dr. Fell的登场之作。本书主要胜在气氛渲染,诡计虽不算惊艳但也还不错。一定要看英文原作,翻译不可能有这个味道。

故事发生在一个古老恐怖的监狱里。第一任监狱长规定,后代长子都要在监狱守夜一晚,浏览过保险箱里的信件,方可继承遗产。长子A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去探取信件,大家从远处望见他走进监狱大门,打开了里面的灯。过了一会儿他熄了监狱的灯,大家便去和他会合,却发现他死在阳台下面,被钝器击中脑壳毙命。保险箱里的信件盒也不见踪影。

与此同时A的堂弟B也消失不见。之前有人看到B收拾行囊,因此大家怀疑是B杀死了A随后潜逃。

诡计
凶手知道A十分害怕晚上进入监狱,便怂恿B代替A去取信。B收拾行囊,穿上A的衣服去了古堡。凶手提前杀死A,安放在阳台下,并和众人一起赶到现场,发现A的尸体,之后再在另外的会合处杀死B,完成不在场证明。

Dr. Fell从两处发现了破绽。第一、当晚下大雨,窗户下都是积水,可是通往阳台的大门打开,门口却没有积水。说明有人在雨停之后,也就是发现尸体的后半夜进去开了门。第二、监狱的灯比预定时间早熄了十分钟,而B的手表正好快了十分钟。

凶手的动机是要取出信件,因为信件可以证明他之前杀过人。

小说里的一个有趣字谜
一首诗的每一行都是一个谜语,谜底的首字母可以连成一句话。
 

Posted by on February 12,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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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 MacDonald, Warrant for X (1938)

Mr. Garrett在茶馆里听见两个女人A和B的对话,计划一个婴儿绑架案(二女对话中管受害对象叫“it”,意指小孩)。Garrett追踪二人未果,返回茶馆,拾到一女遗留的的一只手套和里面的一张购物清单。Garrett到警察局报案,警察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Garrett通过朋友C太太找到Colonel Anthony Gethryn求助。

Gethryn关于购物清单的精彩推理,如何找到D
Gethryn研究购物清单发现,列在最前面的几项物品都是周末可以买到的,而最后两项物品“L. Lamb”和“1lb. st”(解释为leg of lamb羊腿、1lb of suet一磅牛油)周末则买不到。购物清单握在手套里,说明当天要用。当天正是周末,为什么要在购物清单上写下买不到的东西呢?仔细研究最后两行的字迹,发现抖动很厉害。Gethryn猜测字条主人是在公共汽车上写下的最后两行,意思当是L. Lamb(人名)住在1 ll. street(ll开头的街,1号),“lb”其实是“ll”。

排查附近ll开头的街,很快找到了L. Lamb女士,以下称为D。

D承认她当日遇到了A(二女中的一人)。A在主顾E家做女佣,Gethryn到E家拜访,了解到E家通过一家叫做KJB的中介公司雇到了A,但是A几日前已离开,这条线索中断。Garrett去KJB公司调查A的情况,也没有查出什么名堂。

Garrett一日之内三次遇险,险些被人推下电车轨道。Gethryn判断因为Garrett在KJB打草惊蛇,所以招来杀身之祸。这时传来E家女主人自杀的消息。Gethryn给手下开出4大条加12小条指示,严密监视KJB。

Gethryn阅读E家女主人的自杀报告,猜测她生前遭人勒索。他手下在KJB门口拍下监视录像,一天之内有数名身着制服的佣人进入,调查表明这些人都在职,既然没有转换工作,到中介公司来干什么?Gethryn进一步判断KJB有鬼。

Gethryn设局请C太到KJB雇佣女佣一名(F),并假修情书一封给F看见。不久C太果然受到KJB勒索,Gethryn手下早有准备,一举擒获勒索犯。

女佣F逃走。警方虽然抓到了勒索犯,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KJB和勒索案有任何关联,案情陷入僵局。这时F约Gethryn在某地见面,欲提供线索。Gethryn按时赴约,却发现有人先下手杀死了F。Gethryn突然意识到F的箱子还留在C太家,飞车赶至C太居。没想又被人捷足先登,女佣被人打晕,箱子翻开,所幸C太晚上不在家没有受伤。Gethryn研究箱子里的杂物,发现有一张纸被撕走,只剩一个小角,纸质粗糙。Gethryn从纸质判断是存包的小票。警方迅速在各个存包处安插眼线。

果然很快有一个小孩取走手提箱。两个警察跟踪小孩,在人群之中看丢了一分钟,手提箱便被人取走!原来有人付给小孩钱让他取包,从小孩对那人长相的描述得不到任何情报。警察长官大发雷霆,所幸两名笨警察当中的一名事先打开手提箱记录了里面的东东。其中有一捆钞票上写着一行神秘的字:L 10-5 A 10-11。

这一行字是什么意思?找到F夫妇和G夫妇
Gethryn推断10-5和10-11是日期,指10月5日和10月11日。L=Leave,A=Arrive。什么样的旅行需要6天时间?横跨大西洋!通过排查11日入港的游轮旅客清单,警方锁定船上只有两个小孩,即F夫妇的儿子和G夫妇的女儿。其中G夫妇的女佣和Garrett的描述吻合,姓名首字母也和女佣A相同,Gethryn猜测她就是A,受人指使要绑架G夫妇的女儿。

警方暗中跟踪保护G夫妇,一直没有情况发生。Gethryn看马戏的时候突然想到,当日在饭馆里Garrett并没有看见两人说话,只是通过听到的声音,判断语气强硬的人长相比较凶悍,语气软弱的人长相比较漂亮,但是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受人指使的那个女佣B,可能其实长相比较凶悍,那么有可能她其实是F夫妇的女佣!Gethryn迅速和F家取得联系,但是晚了一步,F的小孩已被绑架,F先生正带着一箱赎金去车站和凶手会面……

最后是Garrett和凶手一系列紧张的action。不用说,到头来坏人伏法,小孩平安。

 

Posted by on February 11,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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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D. James, A Taste for Death (1986)

阅读P. D. James的小说有一个技巧,那就是只读对话,对话之间冗长的叙述和描写全都可以略过不读,对情节没有任何影响。这个故事开头还挺吸引人,在教堂里发现一位从男爵(baronet)和一个流浪汉的尸体。接下来有大段的调查,但是基本没有任何推理,直到快结尾的时候才出现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凶手在现场落下了一枚钮扣。这件证物一出现,凶手身份也就大白天下,实在无趣至极。

罗罗嗦嗦扯了四百多页,就像一块注水猪肉,偏偏各方评价居然还都很高,不禁让人无语。

 

Posted by on February 4,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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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nald Hill, The Wood Beyond (1996)

本书有两条线,一条是Pascoe调查自己的祖父在一战中因逃兵罪被处决的历史。另一条是一个动物保护组织的成员抗议药厂虐待动物,结果在药厂附近的地里挖出一具陈年骸骨,Dalziel于是着手调查骸骨的来历。

骸骨是谁?
是Pascoe祖父的brother。当年误杀死Pascoe伯祖父的人,有个后代是药厂的头。他为了窃取另一个药厂的机密,假冒动物保护组织对对方展开袭击。两条线在书末交汇。

Reginald Hill是当代英国解谜小说巨匠,作品以情节复杂、行文繁难著称,但看完这本书,我不免觉得有点失望。单以文笔来讲,确实比一般的美国作家高一个档次,但情节的复杂度比起Carr、Queen等前辈仍差距不小。同样的故事让Carr来讲只需要一半的篇幅。

 

Posted by on February 3,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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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ickson Carr, He Who Whispers (1946)

Miles Hammond 应 Gideon Fell 博士之邀,前往 Beltring’s 餐厅参加谋杀俱乐部的晚宴,却发现俱乐部成员集体缺席,只剩下他、另一位客人 Barbara Morell、演讲者 Rigaud 教授。Rigaud 教授在 Barbara 的劝说下,同意讲述一桩发生在 1939 年法国 Chartres 地区的奇案。英国商人 Howard Brooke 的儿子 Harry 梦想成为一名画家,但遭到父母反对。一位名叫 Fay Seton 的小姐成为 Howard 的秘书,并与 Harry 订婚。订婚后,关于 Fay 品行不端的谣言四起,当地菜农 Jules Fresnac 甚至在路上朝她扔石头。Howard 也开始相信谣言,计划用两千英镑买通 Fay,让她离开自己的儿子。8 月 12 日,Howard 约 Fay 下午 4 点在一座名为“Henry 四世”的古塔见面。他提前到达塔顶,随后 Harry 也跟了上去。接着,Rigaud 也赶到,在塔下遇到正要离开的 Fay,Fay 说 Brooke 父子正在塔顶争吵,不想打扰他们。Rigaud 上塔,发现父子二人情绪激动,Howard 要求 Rigaud 带走 Harry。下午 3:50,Rigaud 和 Harry 离开,留下 Howard 独自一人在塔顶,他的手杖和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靠在墙边。不久,在附近野餐的一家人的小孩在塔顶发现了垂死的 Howard,他背后中刀,凶器是他自己的剑杖,装有两千英镑的公文包不翼而飞。这起谋杀案发生在 3:50-4:05 之间,但野餐的 Lambert 一家可以作证,这段时间内无人进出过古塔。古塔是一个空壳,无处藏身。靠近河一侧的护墙上有几块岩石碎屑,像是被人抓落的,但从河面上攀爬 40 英尺光滑的塔壁显然不可能办到,案件因此成了一桩密室之谜。

Rigaud 被 Dr. Fell 的电话叫走。Barbara Morell 向 Miles 坦白,是她策划了谋杀俱乐部成员的集体缺席,以便能单独听 Rigaud 讲述此案。她偷走了 Rigaud 记录案件的手稿,交给 Miles 后匆匆离开。Miles 心怀愧疚,将手稿交还给餐厅侍者,请其转交 Rigaud。当晚,Miles 回到下榻的 Berkeley 酒店,得知他之前通过中介寻找的图书管理员已经来过,其姓名为 Fay Seton 小姐。

第二天,Miles 告知妹妹 Marion 和其未婚夫 Stephen Curtis,他已雇用 Fay Seton。Stephen 对此表示担忧,还说因公务当晚不能回 New Forest 的家 Greywood。Marion 原本打算让 Fay 住自己楼上的卧室,自己搬到楼下新装修的房间,但 Fay 心脏不好,坚持要住楼下的房间。当晚,Miles 和 Fay 在书房交谈。Fay 坦承知道 Miles 已了解她的过去,坚称她是无辜的,案发时在河里游泳,有不在场证明,警方最终以自杀结案。Fay 透露 Harry 生前每周都会给一个叫 Jim Morell 的朋友写信。当晚,Fell 博士和 Rigaud 教授突然到访 Greywood。Rigaud 警告 Miles,Fay 是一个吸血鬼,曾吸食过菜农儿子 Pierre 的血,在其脖子上留下了齿痕,所以 Jules Fresnac 才会攻击她,还说只有吸血鬼才能在无人能及的塔顶杀害 Howard Brooke。Fell 博士否定了吸血鬼的说法,认为吸血鬼不会对钱感兴趣。就在此时,楼上传来一声枪响。众人冲上楼,发现 Marion 在卧室里不省人事,手里紧握着一把左轮手枪,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Rigaud 判断是休克,立即施救。Miles 在厨房准备急救用品时,遇到了同样被枪声惊醒的 Fay,其脸上带着仇恨和痛苦的神情。Fell 指出,没有人能从窗外爬进 Marion 的二楼卧室,因为楼下的花坛上没有任何痕迹。他断定,一定是发生了某种极端恐怖的事情,才能将一向胆大的 Marion 吓成这样。他 询问了 Fay 和 Marion 在事发前的最后一次谈话。Fay 确认她在午夜时分离开 Marion 的房间,当时 Marion 一切正常。当地医生 Garvice 赶到,确认 Marion 会康复,但她一直在呓语中提到“耳语”。

第二天上午,Stephen Curtis 从伦敦返回,得知 Marion 的事后异常震惊和愤怒。Fell 博士从一个关于历史人物 Cagliostro 伯爵的故事中获得灵感,瞬间想通了袭击 Marion 的诡计。Fay 在枪响后第二次进入 Marion 房间时,一定看到了某个她第一次来访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而这个东西正是让她在厨房情绪失控的原因。这个推断很快被证实——Fay 已经不告而别,只留下一张便条给 Miles,信中提到了她要去伦敦的“小屋”,还意有所指地写道:“公文包很有用,不是吗?”。Fell 博士意识到 Fay 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立刻催促 Miles 乘坐 Rigaud 的车去追赶 1:30 开往伦敦的火车,他相信 Fay 也会在那趟车上。Miles 惊险地跳上了已经开动的火车,但在车厢里反复搜寻,始终没有找到 Fay 的身影。在 Waterloo 车站,等候他的 Barbara 说亲眼看到 Fay 下了车,原来 Fay 一直藏在列车的行李车厢里。Barbara 揭示她的哥哥就是 Harry Brooke 的笔友 Jim Morell,她手中有 Harry 的亲笔信,信中详细记录了 Harry 为了让父母同意他去巴黎学画,收买了 16 岁的 Pierre Fresnac,让他在自己的脖子上制造出假的齿痕,散播被“吸血鬼”袭击的故事,从而将矛头引向 Fay。

两人乘坐地铁前往 Fay 的住处,找到了她本人和那只破旧的公文包,旁边还放着几捆沾血的钞票,正是 Howard Brooke 案中的赃物。伦敦警察厅的 Hadley 警司突然到访,开始对 Fay 进行盘问。关键时刻,房间的灯突然熄灭,一个黑影冲入房内,在一片混乱中抢走了公文包。Miles 在走廊上捡到了丢弃的公文包,里面除了钞票,只剩下一些沙砾状的尘土。Fay 以为关键证据已经丢失,惊慌失措地冲下楼梯,途中突发心脏病,滚下楼梯,不省人事。Rigaud 教授和 Fell 博士从 Greywood 赶来。Fay 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情况危急。

高塔密室真相

Howard Brooke 并非在 3:50 之后遇害,而是在此之前就被儿子 Harry 刺伤。Howard 在 Harry 房间里发现了他写给 Jim Morell 的信,信中详述了他诬陷 Fay 的计划。Howard 震惊之下去找 Harry 对质,父子在塔顶激烈争吵,被躲在楼梯上的 Fay 全程目睹。愤怒和恐惧之下,Harry 拔出剑杖刺伤了父亲。就在此时,Rigaud 的喊声从塔下传来。为了不让外人发现这桩家庭丑闻,Howard 决定保护儿子。他迅速脱下自己被刺穿的雨衣塞进公文包里(伏线:Rigaud 见到“鼓鼓囊囊的公文包”),换上 Harry 的完好雨衣,等 Rigaud 上塔后强作镇定,支走了 Rigaurd 和 Harry。独自一人后,Howard 意识到自己伤势严重,无法走下旋梯。他用尽最后力气,将 Harry 的雨衣从公文包里拿出,换回自己的雨衣,再将 Harry 的雨衣和从护墙上撬下的石块(伏线:外墙上松动的岩石碎块)一起塞进公文包,增加重量,然后将公文包扔进塔下的河里。他擦掉了剑杖手柄上 Harry 的指纹,所以上面只有他自己的指纹。他将剑杖拆开扔在地上,伪造出独自遇袭的假象。剑刃被放回剑鞘再拔出,导致剑鞘内留下了血迹。在河里游泳的 Fay 看到了从塔上扔下的公文包,将其捞起藏了起来,作为日后自保或反击的筹码。

耳语死亡真相

袭击 Marion 的是 Harry Brooke(Stephen Curtis)。他本想杀死 Fay,但由于 Fay 拒绝了 Marion 的房间,搬到了楼下,而 Marion 又收到了 Fay 送的同款香水礼物,使得 Harry 误将 Marion 当作了 Fay。他使用的诡计源自 Rigaud 讲述的 Cagliostro 伯爵的故事。凶手在深夜潜入受害者房间,用软布塞住其嘴巴,然后将一把空枪的枪口抵住其太阳穴,同时在耳边低语,进行长时间的死亡恐吓,在受害者精神即将崩溃的瞬间,他扣动空枪的扳机,同时用另一只装有实弹的真枪在旁边开火,制造出受害者被“枪决”的听觉和心理冲击。心脏本就脆弱的 Fay 在这种极致的恐惧下必死无疑,而 Marion 虽然心脏健康,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大惊吓导致休克。事后,凶手将 Marion 自己的手枪放在她手中,伪造成她因看到“幻影”而开枪,最终被自己吓死的假象。Fell 博士识破了这一点,因为休克状态下的人肌肉松弛,不可能紧握手枪。

身份真相

Stephen Curtis 就是 Harry Brooke,他谋杀父亲后一直生活在恐惧中,在 Dunkirk 大撤退中盗用了阵亡的 Stephen Curtis 的身份,回到英国开始了新生活,并与 Marion 订婚。Fay 的意外出现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害怕 Fay 会用公文包里的雨衣来指证他,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用从 Rigaud 那里听来的诡计除掉 Fay。Harry 当初为陷害 Fay 而捏造的那些谣言,竟然歪打正着,说中了她的秘密——她确实患有一种强迫性的心理疾病,无法控制与别人发生关系,这也是她始终不敢揭发 Harry 的原因之一。发生在 Fay 住处的袭击也是 Harry 所为。他一路尾随 Miles 和 Barbara,在门外偷听到 Hadley 的审问,情急之下切断电源,冲入房中抢夺作为关键证据的带血雨衣,但刚跑出大门就被警察抓获。

本作包含一起高塔密室和一起耳语杀人,布局严丝合缝,伏线公平,故事感人。耳语杀人的诡计尤其令人印象深刻。小说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尤其是 Fay Seton 这一角色的复杂性和悲剧性,超越了一般的解谜小说。

 

Posted by on January 7, 2008 in English mys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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