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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September 2007

Peter Antony, The Woman in the Wardrobe (1951)

苦觅此书三年未得,没有一家网络旧书店有卖,直到上个礼拜,终于托大学同学申耀明在UCSD的图书馆借到一本。书非借不能读,花了一晚上读完,感觉不错。

小镇Amnestie上有一个叫做Charity的旅馆。主人公、业余侦探A先生一日经过旅馆门口,看见一个哥们B从窗户爬进里面的一间客房,遂到前台询问女经理C。这时B跑出来说住在客房里的D被杀了。A打电话叫警察,和BC一起去客房查看,不想门从里面锁上了。一个过路警察抓了一名嫌犯E进来,说看见他从窗户里爬出来。E声称自己什么都没做。

警官赶到。经理C找不到master key,大家只好用B的手枪打掉门锁。D死在自己的客房里,窗户自里锁住,地上掉落一把.45手枪,开了两发子弹。客房里有一个大衣柜,打开发现旅馆的女侍F被绑住手脚丢在里面。

调查发现D是个敲诈犯,BCEF都有动机。死者体内有两发.45子弹,一发不致命,另一发致命立毙。现场手枪是E的,上面同时有BEF的指纹。

各人证词如下:
B男:买了把.45想要干掉D。由窗而入,由门而出。进屋时发现D已经死了。
E男:在同样的枪铺买了把.45想要干掉D。由门而入,由窗而出。进屋时D已经死了。手枪被人偷了,是别人丢在现场。
C经理:什么都没干。
F女侍:进屋送晚餐。一个戴面具的男人闯入,和D大打出手,开枪打死了D,逼着她藏进大衣柜。虽然看不见面具男的模样,但是从声音判断是E。E对此矢口否认。

警官展开推理:女侍F杀死D,因为BE先后闯入,迫不得已藏进大衣柜里,门窗是她自里锁上。还有可能是F和BE当中的一人同谋。

有人看见女侍F的未婚夫G(也是死者D的司机)在旅馆外面将D打晕,然后扛回屋里。G承认此事,但是否认之后杀死了D。

真相
按照时间顺序:
1. F替E打扫房间的时候发现一把手枪,无意中开了一枪,留下了指纹。
2. G打晕D,将他扛回屋里,随后离开。
3. D苏醒,将F叫到屋里。
4. E戴面具由门进入屋里,和D搏斗并开枪击中D的背部,D倒地不起。E以为D死了,让女侍F藏进衣柜,自己从窗户离开。
6. B从窗户进入屋里,见到D倒在地上,以为D死了。拿起来看了一下手枪(居然有这么笨的人),自门离开。
7. D苏醒,怕B或者E回来,将门窗锁死。
8. ABC集中在门外想要开门,D以为是有人要进来杀他,用后背死顶住门。A开枪打掉门锁,子弹将D在瞬间击毙。
所以是A误杀。D身上有两处枪伤,分别从E和B的手枪发出,都是.45。B的手枪虽然开了两发,但是有一发是F空打。

总的来讲构思不错,但是作者隐瞒了重要的线索1,不太应该。另外查膛线应该可以查出来子弹是从哪把枪发出来的。

整体构思是比较标准的British mystery,但对话的部分极其出彩,出场人物个个幽默感十足。比如下面这段:

“No, but it looks as if we have another good suspect.”
“The more the merrier! When the number of suspects is continuously increasing, and the number of corpses remains constant, you get a sort of inflation. The value of your individual suspect, of course, becomes hopelessly depreciated. That, for your real detective, is a state of paradise.

会心一笑。

 

Posted by on September 19, 2007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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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整理完毕

历时数月,终于登记完了所有的推理藏书,检索起来更加方便了。

英文书:LibraryThing
中文书:aNobii

 

Posted by on September 17, 2007 in Uncatego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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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 Dickson, The Bowstring Murders (1933)

Carr以Carr Dickson为笔名写的唯一一部小说,城堡里的杀人案。A在楼道里注视着盔甲房的入口,B穿着袍子进入,C和B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在门口告别。C出来后和A闲聊,不久在盔甲房里发现B的尸体。死者被人用铁手套掐死,脖子上系了一圈弓弦,衣服口袋里装了一个纽扣。死者房间里的保险箱被盗。

盔甲房有两层高,一扇门有人监视,另一扇门从外面钉死,二楼卧室有四扇窗户向盔甲房打开,但都从里锁住,从走廊这边无法打开。

之后又有死人。

诡计
凶手是C。他很早就杀死了B,用弓弦系在B的脖子上,从二楼卧室的窗户放下,丢进盔甲房。他不敢直接抛下尸体,因为那样尸体撞击地面,身上可能会有外伤。这就是为什么尸体明明是被铁手套掐死,脖子上却缠着弓弦。打斗中掉下一个纽扣。凶手把它放在了死者口袋里,是因为它必须出现在凶案“现场”。

之后C穿上B的袍子,伪装成B,进入盔甲房。随即脱下衣服,装在手提箱里,以自己的面貌走出。这期间A听到“咔嗒”的一声,是手提箱合上的声音。

 

Posted by on September 11, 2007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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