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设定推理”的典范之作(我不愿意说是开山之作,因为在这之前已有类似的科幻设定推理出现)。序章讲的是一具早已鉴定死亡的尸体复活,从而道出本书的特殊设定——死人可以复活为活尸。
接下来的故事分为两部。第一部“虽生犹死”介绍故事发生的大舞台——殡仪馆“微笑墓园”;第二部“虽死犹生”讲述在微笑墓园发生的系列离奇杀人案。
【第一部“虽生犹死”】
先来介绍微笑墓园的家族族谱。这一点对案情发展很重要。
罗拉===史迈利===莫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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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海=威 欧=洁 约=伊 詹 杰
蒂 伦 廉 布 西 翰 莎 姆 森
芬 莱 卡 贝 士
| 恩 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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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 赤
林 夏
* 伊莎贝拉是约翰的情妇,赤夏是伊莎贝拉原来的孩子。
葛林和赤夏一起去微笑墓园见爷爷史迈利。史迈利当年的妻子罗拉因为史迈利有外遇而自杀,史迈利之后和外遇对象莫妮卡结婚。他制定了一份遗嘱,把财产分成六等分,分别给约翰、威廉、詹姆士、洁西卡四兄妹,妻子莫妮卡,还有葛林。
赤夏在殡仪馆滑旱冰,正赶上有客人进来,赤夏害怕被人发现便躲在了一具棺木后面,没想到棺木里爬出了一个人!几人惊恐之下撞作一团,赤夏带着棺木滑向餐厅。餐厅里约翰正在和莫妮卡就火葬展开激烈争吵。约翰支持火葬,莫妮卡坚决反对,这时棺木冲了进来把大家都撞翻了……调查发现不过是有个员工在棺材里面午睡。
茶会上赤夏、约翰、莫妮卡和葛林喝下加砂糖的咖啡。史迈利和葛林就死亡展开谈话,史迈利拿起一个家族成员都有的镇纸,翻到背面,上面写着memento mori,意思是“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茶会结束前史迈利交给葛林一罐巧克力,葛林回到房间吃了两块就死了。
葛林死了以后又活了回来,成为活尸。葛林隐瞒自己已死的事实,继续和赤夏玩耍。镇上连续发生三起年轻女性失踪的案件,大家风传说杰森又回来了。杰森是史迈利的儿子,二十年前曾经杀死数名年轻女子,并加以分尸。警方后来在山里找到了杰森已经腐烂的尸体,现在大家猜测杰森死人复活。
葛林为了保存自己的肉体,让哈斯博士把自己的血全抽出来,注入防腐剂。
史迈利受病痛折磨已久,服下砒霜自杀。有人把家里的防腐剂偷走了。
有人在约翰的桌上留下纸条:
JOHN 11:24 2:11 SECOND DEATH
似乎预言约翰将是下一个死者。约翰立下遗嘱,把自己继承来的钱统统都给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在约翰的办公室发现约翰背部中短剑(海狸刀),死在地上,旁边打碎一只怀表,上面的时间是11:07。警方调查发现现场呈现密室状态。正在大家讨论案情的时候,约翰从地上爬起来了!
【第二部“虽死犹生”】
约翰复活以后,声称自己没看清凶手相貌,之后却又指认威廉。威廉摆出不在场证明。威廉说约翰打电话叫他送海狸刀到办公室,伊莎贝拉却自告奋勇去送。约翰开着灵车逃了出去,葛林开了另一辆灵车追在后面。结果发生连环车祸,灵车爆炸。葛林在车祸现场附近拾到约翰的假发,内侧有血迹。
警方从现场录影带发现一名可疑的“面罩人”。因为现场呈密室状态,所以面罩人只可能通过一个方式进入——第二天葬礼上要用的棺材。警方打开棺材,发现里面居然是空的!(Ellery Queen’s The Greek Coffin Mystery)
警方查到棺材里本来盛放的是一个叫做法林顿的富豪。现场丢失了五千元现金、一个镇纸、法林顿的死亡诊断书,还发现了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面罩人”和约翰一起呆在停尸间的时间只有5秒钟,所以如果是“面罩人”作案,只能在这5秒钟的时间里。灵车车祸现场没有找到约翰的尸体,只有一些零散尸块,不能肯定是不是约翰。警方在约翰的办公室的保险箱上采到一枚指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指纹,甚至连约翰的指纹都没有,估计是凶手擦掉了。
葛林继续调查自己的命案。他想查自己那天喝咖啡加过的砂糖,却发现砂糖罐子被人不小心打破了,但他还是取得了一些白色粉末。
警方查到法林顿的真实身份是前一段时间开车从崖上翻下去的地产商欧布莱恩,法林顿是威廉为了宣传自己的电影虚构出来的人物。史迈利的尸体也从棺材里消失了!
赤夏认为凶手是二十年前死掉的杰森,和葛林独力展开调查。杰森的日记里记载了童年时代的约翰对威廉的虐待,约翰曾恶作剧地将肉汁抹在威廉的生殖器上,使威廉受到“那家伙”的攻击。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保险箱上的指纹属于欧布莱恩,难道他复活了?
灵车车祸里的尸块确认不是约翰。警方在一位高中女生失踪前拍的照片的玻璃镜像里看到微笑墓园的灵车。
微笑墓园发生抬错棺事件,葬礼上打开棺木,却发现里面躺的不是死者,而是一只狗。工作人员诺曼被痛骂。葛林替诺曼辩解说死者名为Arthur Hound,而狗的名字却比人还气派,无怪乎会搞错。詹姆士不接受辩词,因为每个尸体的卡片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要送往的灵安室的名字,并用颜色加以区分。几位工作人员被降职罚薪。
赤夏怀疑杰森的双胞胎兄弟詹姆士是真正的杰森,但是神父否定了这一说法。当年的杰森被火葬烧成灰烬,已不可能复活。
崔西警官做出精彩推理,指控詹姆士为凶手
发生女性失踪案件之后警方曾设路障检查过往车辆,却没发现失踪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载有失踪者的车是微笑墓园的灵车,警方不会仔细检查灵车。约翰就是诱拐女性的人,他的死亡现场有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是为了火化尸体灭迹。
杀死约翰的“面罩人”是詹姆士。他利用欧布莱恩车祸全身骨折的便利,把尸体分解,自己躺进棺材以后,把欧布莱恩的头、手臂盖在自己身体上方,从而伪装成尸体,混进灵柩室,在5秒钟之内杀死了约翰。接下来用欧布莱恩的断手在保险箱上留下指纹,制造欧布莱恩复活的假象。
关于利用尸体进行伪装的诡计,参见Christianna Brand的Death of Jezebel。
就在崔西警官完成推理的时候,大家发现詹姆士其实已经死了,现正处于活尸状态。詹姆士不知道是谁杀死了自己。
詹姆士解说案发当天事情经过
詹姆士确实是“面罩人”。他通过窗户进出现场,窗户后来被约翰锁上。詹姆士进入现场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弄死约翰的猫,因为当年约翰把肉汁涂在他的生殖器上,致使他的生殖器被山猫咬断了。詹姆士用欧布莱恩的手沾了自己脸上的油,在保险箱上留下指纹,以混淆视听。
接下来发生一连串惊人的转折。凶手向莫妮卡下手,被一名死者阻止!葛林站出来揭露真相。
真相
约翰要杀死莫妮卡的时候,被史迈利(活尸状态)撞下窗户。
抬错棺事件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诺曼是红绿色盲,分不清卡片上的颜色。诺曼当初认不出盛面粉的青豌豆图案的罐子,错拿了盛砒霜的红辣椒图案的罐子,手一滑便撒了一些砒霜在砂糖罐子里。这是一起事故。
同样喝了砂糖红茶的还有约翰和莫妮卡,所以他们也是活尸。赤夏因为怕胖所以偷偷倒掉了咖啡,逃过一劫。
成为活尸的约翰想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伊莎贝拉,但他为此必须假装自己还活着,立遗嘱之后再被人杀死。他于是自编自导了办公室里的凶杀案。他叫威廉给自己送刀,然后打碎怀表,是为了栽赃给威廉。没想到伊莎贝拉把刀送过来了。他为了假装自己刚死不久,用了暖包使自己的表皮保持一定温度。他的办公室里没有他的指纹,是因为死人皮肤不会分泌油脂。
约翰茶会之前就戴上了假发,内侧的血迹说明他那时候已经死了,戴假发是为了遮盖头上的洞。杀死约翰的是莫妮卡,她是狂热的宗教信徒。她自己早些时候自然死亡又活过来了,认为这就是《圣经》上记载的末日审判——人一共要经历两次死亡,第一次肉体死亡,第二次接受审判,好人获得永生,坏人第二次死亡(second death)。这也是为什么她反对火葬,因为需要留下遗体让人复活。她用镇纸杀死约翰,是为了让他接受末日审判。
她在约翰桌上留下的威胁信,其实是在史迈利死亡之前,因此上面写的second death并不是指在史迈利之后轮到约翰,而是指约翰如果不加以检点,就算暂时复活了,以后还是会second death。纸条上的“约翰”不是指死者约翰,而是指《约翰书》。11:24是第11章第24节的意思。她之后又用镇纸杀死了詹姆士。
这本书最让人惊叹的地方还不在独特的设定,而在于如此庞大的布局、纷杂的线索,最后都能派上用场,每个线头都能收住,显然作者花了很多心思,修改过很多遍。“百大本格推理小说第一名”的封号尚值商榷,但毋庸置疑,这是一部罕见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