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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novel

Pierre Boileau & Thomas Narcejac, The Tube (1959)

【第一起密室消失】

科学家A和B聊天时听到实验室里传来一声枪响,奔过去发现科学家C中枪身亡,盛有原子能装置的管子失窃。凶手不见踪影,凶器也不见。出口有门卫监视,确定无人逃出。

管子如果落到不法之徒的手里,可以毁掉大半个巴黎。警察立即出面调查此事。警察P了解到C早上收到过一封挂号信,在信封上查到一枚指纹,属于一个有前科的小偷D。

【第二起密室消失】

警方查到D的行踪。P和A跟踪D到一幢住宅,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枪响,两人马上冲进去,发现D倒在血泊中。A守住唯一的出口,P把整个房间搜了一遍,却找到不到凶手的踪影!

D身受重伤却没有死。P在医院问他是谁向他开的枪,D说是一个穿着雨衣的人,他不认识,其他的不肯多说。D中的子弹和C一样。

【第三起密室消失】

D伤愈出院。P悄悄地跟踪他来到C家,C的遗孀E在家。D进入C家,过会儿从房子里传来撞门的声音。P和A怕D对E不利,马上冲进去,所幸E有所察觉,把自己的房门紧锁,逃过一劫。但是P搜索整个房子却找不到D的踪影!

P和A来到D的家,意外地发现了管子。警方把管子还给实验室,确定没有泄露。P判断D为凶手,他偷出管子以后把它藏在C的家里,因为警方不会搜索死者的住宅。他伤愈以后去C家是为了取回管子。

【第四起密室消失】

警方本可以就此结案,但P潜意识里觉得E仍有危险,决定继续保护E一个星期。P和A来到E住所。A看到有人在后院,出去查看,这时传来一声枪响,P马上看住楼下,A上楼查看,发现E已中枪而亡。两人搜索整幢住宅,凶手消失不见!E死于同样的子弹。

第一起密室的解答
凶手是A和E。C发觉A和E有染,和A发生口角,两人拔枪,A先出手把C打成重伤。A离开现场和B在一起,C苏醒过来,听到外面有人,想叫人过来,便拔出自己的手枪对窗外开了一枪,随即失血而死。A和B听到C的枪声来到现场,A偷偷藏起C的手枪。
第二起密室的解答
E对D开了枪,藏在楼下的厨房里。A看住楼下,P上楼搜索的时候,A把E放了出去。D因为想勒索E所以没有招出实情。
第三起密室的解答
D来到E宅是为了勒索E。E发觉P在外面,便放D进了自己屋子,藏在大衣柜里,然后从里面撞门,做出有人要破门而入的假象。第二天把D放出。
第四起密室的解答
A先杀死了E,假装看到后院有人,趁机离开P,自己开了一枪,再假装听到枪声上楼。P后来在屋里找到了第二发子弹,成为起诉A的决定性证据。

这本书篇幅不长,节奏飞快,因为从法文翻译过来,没有冗长的句子,读起来毫不费力,是五颗星的不可能犯罪。我接下来对Pierre Boileau的最高作Six Crimes sans Assassin充满期待。

 

Posted by on February 7,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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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ward Kennedy, The Man Who Rang the Bell (1929)

公寓住家A在给朋友打电话,突然听到门铃狂响,出门一看,倒下一具尸体。A马上叫楼下的门丁B看住现场。警察赶到,发现死者背后插了一把刀子。初步调查表明门铃响后现场没有办法出入,呈现密闭状态。二楼的逃生通道虽然可以通向外面,但是只有三把钥匙,两把在玻璃窗里,要打碎玻璃才能取出,另外一把在公寓主人C手里。C声称自己没有使用钥匙,而且逃生通道的门被油漆糊住了,说明没有使用过。

警方发现住家D曾经在案发时从自己的窗户出去过。仔细调查发现他与一起珠宝失窃案有关,但是不该是杀人凶手。这条线断了。

警方从证人口中得知门丁B在案发时曾经开小差出去了,B因为怕被C知道了解雇,所以一直没敢说。这样一来B就有了不在场证明。可是住家E夫妇说他们进楼的时候看到了B,究竟是谁穿起了B的制服冒充?

警察指控C的推理
C冒充为B把死者引上楼,完成杀人,按下门铃,从逃生通道逃到外面,再从外面回来。用热风机一类的东东把油漆烘干。
C随后道破真凶及其诡计
凶手是A。他一边打电话一边用自己的手杖接通电铃的两根线,完成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在打电话,就不可能按门铃)。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A把刀鞘藏在了电表里,还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了刀鞘上。天底下有这么白痴的凶手吗???

总的来讲是一部不错的早期不可能犯罪。

 

Posted by on February 5,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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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Bowers, Postscript to Poison (1938)

富婆A的家庭医生B收到匿名信指控他给老太太下毒,B把匿名信交给警方。不久A在自家死了,B到现场查看,认为老太太死得蹊跷,拒绝开死亡证。A当晚吃过一次药,警方在药瓶里查出大剂量吗啡,看来有人把吗啡下在药瓶里。药瓶上只检测出医生B的指纹(B最后拿过药瓶),没有老太太自己的指纹,看来凶手擦过药瓶。

B几个月前汽车里的手提箱曾经失窃,丢了十几片吗啡,可能凶手就是这样得到的毒药。警方不明白为什么凶手不把毒药下在玻璃杯里,而要下在瓶子里。老太太一直和瓶子在一起,要瞒着她打开瓶子丢进十几片药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老太太有两个孙女C和D,都有财产继承权。老太太本来预计第二天修改遗嘱,却没来得及就死了,是不是有人图谋她的财产?

老太太死后B再次收到匿名信。B将完整的信封交给警方处理。

老太太的女佣E被人杀死。警方在女佣尸体上发现一小片破布,上面有血迹,像是用来止血的。警方找到E的男朋友F,他的手指刚切过一个口子,找医生B缠了绷带,嫌疑很大。

诡计
凶手是医生B和孙女C。B打算害死老太太然后和C结婚获得财产。他自己给自己写的匿名信,然后交给警方,制造无辜假象。他事先把毒药下在另外一个相似的药瓶里,然后趁老太太不注意把两个药瓶调换。他之后把药瓶上的指纹擦干净,再印上自己的指纹,制造出“凶手擦过药瓶,凶手不是我”的假象。

但是他在整个过程中犯了好几个错误:

  1. 他换过的药瓶标签太新,原来的药瓶标签是旧的。
  2. 他最后一封匿名信没有拆开看就交给警方了,这和一般人的心理不符,说明他事先知道信的内容。
  3. 他的吗啡丢失,手提箱却没丢,说明小偷知道吗啡在他的手提箱里。可是除了他自己,还有谁会知道这一点?
  4. 最致命的错误:他把F用来止血的破布丢在E的尸体上,但是F在E死前找他绷过新的绷带,不会带着原来的破布。

这种把嫌疑指向自己的布局让人想到Agatha Christie的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Christie的布局更巧妙。

 

Posted by on February 4, 2009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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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opher Bush, The Case of the Leaning Man (1938)

并不是Christopher Bush的上乘之作。讲的是一个印度王子在旅馆里遇害,死前有一个英国人和一个印度人拜访过他。最后的杀人凶手有一定意外性,关键在于攻破他的不在场证明。

凶手的不在场证明
凶手是一个演员,他让他的朋友A替他出演,趁机杀死了印度王子。之后他毒死A灭口,并把从印度王子那里偷的钱包栽赃给A。
 

Posted by on February 4, 2009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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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Duncan, The Shade of Time (1946)

迷诡上的bobo前两天问起这本书,顺手写个书评。

这本书在几大密室书单里都有出现,评价颇高。我觉得这本书评价高的原因主要不是它的诡计或者布局有多么的惊人,而在于它与众不同的的变格风。如果西方也像日本似的搞个什么“四大奇书”的评选,我想这本书肯定可以入围,另外Umberto Eco的The Name of The Rose和Daly King的Obelists at Sea我想也会上榜。

还是先从故事梗概讲起。

n年前物理学家A在房子里被箭射死,嫌疑最大的B被判入狱。最近B从监狱里放出来了,当年所有的证人碰巧又都集结在命案发生地。B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当年的推理是这样的:现场门窗呈现密闭状态,因此箭不可能是从远处射入,只能是凶手进入实验室射死A。命案发生前后只有B有一段时间无人监视,所以凶手只能是B。

B声称自己找到了远距离杀人的方法,并在大家的注视下射出一箭,那支箭竟然穿过门上的玻璃,射进了实验室!这时一个人出现在门口,栽倒在地。大家冲到门口,打破门上的玻璃,伸手从里面打开门,发现箭正射在C的身上,他已经死了!

稍后的尸检发现C死于脑部钝器重击,箭伤并不是致死原因。B解释了自己的手法。

B的手法
在玻璃的角上切下一小块三角形的玻璃,从那个缝隙将箭射入。(神射手,寒……)之后大家急于破门而入,敲碎了玻璃,死无对证。

B的推理只是为了引出当年的真凶,并不是真正的解答。大家重新分析当年的案情。D通过调查实验室里的照片替B开脱了嫌疑。

D的推理
照片上都有记录时间。有一张照片上有一片阴影,那是凶手的影子,由此可以推断出真正的作案时间。那段时间里B有不在场证明。

随后真凶伏法。

真凶
凶手是D。他在命案重现的时候看到C出现在门口,回想起当年的那一幕,心理发生错位,认为当年死的不是A而是C,说了一句话”but it was A!”。通常人在这种情形下会说”but it IS not A”(太subtle了)。之后他心里为了填补A的空白,人格发生转移,自己变成了A。

现在我们跳出诡计来分析一下这本书的写作特点。这本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个是“理系推理”,还有一个是变格派中常见的“多重人格”。

(一)理系推理,就是在推理过程中融入大量有关无关的理科知识。这本书的第一个被害者是物理学家,作案现场更是在实验室,主要的证据——实验胶片,也是实验室里才能找到的东东。全书从头到尾大谈特谈atomic displacement theory、Zeno的运动观等等,虽然跟案情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起到了渲染气氛的作用。

(二)多重人格,是指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外界条件下,表现出迥然不同的性格,甚至可能表现成完全不同的人。这不是什么新奇的概念,早在1886年,Stevenson在她的Strange Case of Dr Jekyll and Mr Hyde就塑造了这样一个白天是科学家,晚上是恶魔的形象。这个概念后来被日本人用滥了,反而不再有趣。本书的杀人凶手在看到错误的现场重建之后,为了填补当年被害者的空白,把被害者的人格转嫁到自己身上,是“人格转移”的范例。

现在提到“理系推理”,大家会第一个想到森博嗣。我这里想说的是,“理系推理”绝对不是日本人或者森博嗣的发明。森博嗣1986靠《全部成为F》出道,David Duncan比森博嗣足足早了40年,Arthur B. Reeve、R. Austin Freeman等人的科学破案短篇就更早了。如果说Reeve里面的科学知识只是破案手段而不是主题,那么Duncan这本书绝对是货真价实的以科学为主题的理系推理。有趣的是,《全部成为F》里面的杀人凶手具有多重人格,这本书里的杀人凶手最后也发生了人格转移。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森博嗣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本书的影响?

和森博嗣不同的是,Duncan本人大概不是科学家。他在题献里面特别感谢Pacific University的Dr. Mortensen,似乎说明他本人不懂物理。他在书里对专业知识的探讨也只停留在“民科”的程度。这一点和心理学家Daly King和符号学家Umberto Eco相比就差得远了。

 

Posted by on January 23,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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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art Palmer, The Puzzle of the Pepper Tree (1933)

这本书里出现了两桩不可能犯罪,Robert Adey的密室圣经居然没有收录。

A先生在飞机上大叫“我不想死”,结果飞机降落的时候真的死了!他上飞机以后没有人接近他,他是怎么死的?

飞机降落在小岛上。老处女侦探Hildegarde Withers认为A不是自然死亡,通过自己的警察渠道了解到有一个人C出价$15,000买凶杀A。她又在下水道发现一条口香糖,由此猜测有人在口香糖里下毒。A的保镖B先生坐轮船也到了小岛上,警方怀疑B为了钱出卖了雇主。

警察要进一步验尸的时候,发现尸体从停尸房里消失了!警察在小岛上四处搜寻尸体却找不到。Hildegarde Withers逐一调查飞机上的乘客,发现很多线索(其中有不少red herring)。一对蜜月夫妇仿佛很久以前就已经结婚,停尸房外面有一个脚印,好像是另外一个乘客的……

Hildegarde Withers找到买凶的C,发现他给自己的邮局信箱寄了一个信封。Hildegarde Withers想办法到邮局搞出了那封信,发现里面是$15,000,她猜测这是C付给凶手的酬劳,于是将信封调包。

Hildegarde Withers通过观察找到了A的无面尸
Hildegarde Withers发现有一棵pepper tree的树枝转了方向,推断这棵树最近被挖过,凶手把尸体藏在树下。因为树下的土地酸度非常高,所以尸体挖出来面部已经腐蚀得不成人形,形成了无面尸。

Hildegarde Withers很幼稚地拿着信封去找C,让他供出凶手是谁。C将Hildegarde Withers绑了起来,关在壁橱里。C拿着自己的手枪出去了,之后不久被打死在走廊里,手里握着自己的手枪。

警察调查C的手枪,发现上面没有指纹。警察召集了所有的嫌疑人,逐一检查他们手上的火药反应,发现他们全都没有火药反应!就算戴了普通的手套,也一定能在手上查出火药反应,难道凶手戴了铁手套?这是又一桩不可能犯罪。

真凶诡计以及尸体搬运之谜
凶手是蜜月夫妇,他们把口香糖浸泡在毒药里,毒死了A。但是A的真实身份其实是B的保镖,B才是真正的雇主。A死了以后,B为了继续混淆身份,防止别人查验尸体真身,将尸体偷出埋在树下,制造成无面尸。也就是说,杀死A的人和转移A尸体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蜜月夫妇杀死C的时候,手上涂了一层涂料,这样就不会留下指纹,也不会有火药反应。

作为一部早期作品,整部小说融合了不少经典诡计,虽然推理不够严密大气,但行文幽默诙谐,总的来说还是相当成功的。

 

Posted by on January 13,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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