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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novel

Elizabeth Daly, Evidence of Things Seen (1943)

A监护病人B的时候看到门口有一只移动的手,冲去走廊时却不见有任何人。A尖叫,C听到叫声下楼查看,发现病人已无呼吸。房间后门似有打开痕迹,但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凶手如何能够作案?

诡计
凶手是C。他下楼谎称B已经死亡,将A支开,然后再掐死B。

除了这个简单的诡计,整部小说平平无奇。Elizabeth Daly年过六十才开始写侦探小说,显然构思能力已不如年轻人。

 

Posted by on June 26, 2007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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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池浅海《爱尔兰蔷薇》(2002)

和之后的《月之扉》一样都写恐怖分子。现场设定为暴风雪山庄,但并不是物理上的暴风雪山庄,警察不是不能进入现场,而是因为政治局势的关系,现场的人不想让警察介入。死者膝盖碎裂,脑后有两处击伤,凶器是餐厅里的拨火棍,尸体却丢弃在餐厅的窗外。凶手为什么要打碎死者的膝盖?现场有两名NCF(北爱独立组织)的成员,他们惩罚叛徒的方式就是打碎膝盖,是他们做的吗?为什么要将死者搬到窗外?

之后阁楼的窗户出现裂缝,一人上去检查的时候,不慎从屋檐上摔下毙命。这只是单纯的意外吗?

第一起凶杀案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想要制造出意外的假象,因此将尸体搬到二楼从窗户扔下。凶手的本意是让尸体头部着地,以掩盖头上的钝器伤口。没想到尸体的头撞在屋檐上(形成了第二处伤痕),双脚着地,膝盖因为受到冲击而碎裂。尸体落地后周围都是泥地,凶手为了不留下脚印,无法再接近尸体。
第二起凶杀案的远距离杀人
凶手用激光笔晃受害者的眼睛。

石池浅海的作品有一个特点,就是能够在推理已达山穷水尽之时,由细节出发,进一步做出更深层次的推理。这种注重细节的特质更像是女性作家,比如Agatha Christie。

 

Posted by on June 14, 2007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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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ickson Carr, The Man Who Could Not Shudder (1940)

还是以恐怖故事开场。很久以前的一个老房子里有一个管家被天花板上掉下来的蜡烛挂灯砸死了,在烛灯上发现了管家的指印,说明他吊在烛灯上像猩猩一样荡秋千,然后把整个灯拽下来了。。。是这个管家精神失常了吗?还是房子受了诅咒?

几个人应邀到这个鬼屋参加派对。夜里一把老式手枪自己从壁炉上飞起来,把一个人打死了。死者的妻子目睹了整个过程。

Dr. Fell出面来破解这桩不可能犯罪,却在房子里发现更多不可思议的现象。沉睡数十年突然发动的大钟,天花板上自发晃动的烛灯。。。

解答
壁炉里有一个巨大的线圈电磁铁。手枪的hammer设在cock position,也就是“一触即发”的状态,扳机顶在一个小柱子上。远处一拨磁铁开关就触发扳机,导致手枪开火跳起。关于这种老式手枪的工作原理可以参照How Flintlock Guns Work。

用这个方法瞄准很困难,所以有运气的成分在里面。事实上碰到那个开关的人并不是凶手而是第一人称叙事者,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发了机关,结果搞得结尾很像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Carr还特别借Fell之口作了引用)。

突然发动的大钟和自发晃动的烛灯也都是电磁铁发动。很久以前的那个管家看见天花板上的烛灯自发晃动,出于恐惧想让它停下来,所以用手去抓它,不幸被砸死。

小说中还使用了一个经典推理:A给别人加方糖的时候都问要放几块,唯独给B加的时候没有问,说明他们早就认识。我不能肯定是不是Carr首创,但是金田一《亡灵士兵》应该是抄袭了这个推理。另外《侦探学园Q》有一集的密室用了电磁起重机,原理是一样的。

 

Posted by on November 20, 2006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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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 Smith, Whistle Up the Devil (1953)

这是一本严格的密室杀人小说,其中不仅出现了两个密室,而且提到了John Dickson Carr的The Three Coffins和密室讲义、Clayton Rawson的Death From a Top Hat、Israel Zangwill的The Big Bow Mystery、Rupert Penny的Sealed Room Murder。很遗憾我没有机会看到Rupert Penny那本。

第一个密室。房间只有门窗两个通道,窗子外面是花园,门外面是一条漆黑的走道,一直连到房子的门厅。走道中间有一个侧窗通向花园,自内锁住。众人在门厅守候,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惨叫,跑过去查验,发现门被锁住。开枪打坏门锁,一人被匕首扎死在房中。匕首上没有指纹。

1. 房间的窗子自内锁住。而且外面大雨刚停,如果有人从窗户逃出,一定会在地上留下足迹,可是地上没有任何足迹。因此凶手不是从窗户逃出。

2. 如果凶手从门走出,那么为了从外面把门锁上,一定要用唯一的一把钥匙,可是那把钥匙在死者的口袋中(屋内)。因此凶手不是从门走出。何况凶手就算走出房门,也不可能逃出走道,因为走道的侧窗自内锁住,另一头门厅也一直有人监视。

谜底
凶手有两人:A和B。过程如下:

1. A从花园走到房间窗外,敲窗子让受害者放他进屋。因为没有走门厅,所以进屋的时候没有被旁人发现。他在花园里的足印很快被大雨冲掉。

2. A用匕首杀死受害者,擦掉指纹,把窗户自内锁好,拿走受害者的房门钥匙,在他口袋里留下另一把相似的钥匙,从房门走出,用真钥匙把门自外锁好。

3. A进入走道,打开侧窗,静候在窗外。他站在一个箱子上,没有在地上留下足迹。

4. B和众人检查走道的侧窗。B假装检查插销是不是锁好,偷偷把插销拴上,展示给众人,完后再偷偷打开。

5. A在约定好的时间惨叫,B引导众人奔向死者房间,让大家觉得声音是从房间里面传出来。

6. 众人集中在房间里,B在房门口用身体挡住众人视线,A趁机从侧窗翻回走道,再把侧窗自内锁好,从门厅溜出。

7. A假装刚从外面进来,来到现场,找机会用真钥匙换回假钥匙。

第二个密室相对比较简单。六点钟有人在房间里发现尸体。医生推断出他死于五点,但那时房间一直处在监视之下,没有人进出过。

谜底
死者在五点之前偷偷溜出房间。凶手杀死死者,在六点之前把尸体放回去。

本书作者显然深受John Dickson Carr影响,不仅大肆引用密室讲义,而且疯狂渲染超自然气氛,搞出很多devil、ghost,从书名就能看出来。

书中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小花絮:老一些的电影和小说常会描写坏人从钥匙孔外伸进一个工具,夹住留在里面的钥匙,一转就把门打开了。这个方法第一次出现于1858年Fitz-James O’Brien的The Diamond Lens,它虽然比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1841) 晚了十好几年,但还不能算作是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

 

Posted by on November 9, 2006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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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栖川有栖《孤岛之谜》(1989)

有栖川有栖的第二本小说,感觉比《月光游戏》有轻微进步。很老套的孤岛连续杀人,寻宝游戏,密室。

先来讲一下那个密室。 父女二人死在自内锁住的密室里。父亲大腿中枪,流血过多而死;女儿胸部中枪,压在父亲身上。两人都不是当场死亡。凶器为一把来福枪,不见踪影。地上掉了一个打火机。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一张掉在路上的摩埃地图,上面有一个自行车碾过的轮胎印。地图是凶手杀人之后拿到的,他把地图夹在车后座上,在返回住处的途中遗落了。江神二郎就此推理:如果地图只是掉在地上,上面不会留下车印。凶手一定后来又回到过杀人现场,第二次的途中碾过地图,留下车印。(这个推理显然有漏洞,完全有可能地图掉落之后车轮马上碾过。但是这种从一个很小的物品展开逻辑链条的风格无疑是Ellery Queen一派。)

这之后的推理
凶手为什么要骑车回到杀人现场?因为要把死者的自行车还回去。为什么要把死者的自行车还回去?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第二天大家在住所处看到自行车,就知道凶手从杀人现场骑了自行车回来,很自然地会想,那么他是怎么去的呢?从时间上来推断,走路是来不及的,那么他一定是游泳去的现场,所以凶手是会游泳的人。这样对凶手很不利,所以凶手要把自行车还回去。

事情的经过是:凶手游泳到了现场,在那里拿了来福枪,杀了父女二人,拿到地图。如果游泳回去的话会把地图和枪弄湿,所以骑自行车回到住所,留下地图,再把自行车还回去,游泳回家。

密室的真相是:凶手进屋向女儿开了一枪,当时父亲正在床下捡打火机,凶手没想到他也在,惊慌之下向他也开了一枪,击中大腿。凶手以为二人都已死,仓皇逃离。女儿醒过来以后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看到父亲流血不止,为了让丈夫得到父亲的遗产,把门从里面锁上,让别人无法抢救自己的父亲。此外,只有她死在她的父亲之后,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所以她倒在父亲身上。(在泥石流一类的灾害过后,往往很难准确判定一众受害者的死亡时间,通常认定压在下面的人比上面的人先死。)

小说中还出现了一个死亡留言,但是被凶手返回现场的时候破坏了。

那个魔埃地图的秘密比较有意思。要把岛上的魔埃像位置都标出来,按照朝向延长出一些直线,然后把切割出的几何图形折成立体。

 

Posted by on November 7, 2006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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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Austin Freeman, The Mystery at Number 31, New Inn (1912)

欧美早期侦探小说并没有很多华丽诡计,更注重线索设计和逻辑推理。这本书里就出现了一系列貌似无关的小线索:碎玻璃片、挂倒的画、蒙面女人、烧到一半的蜡烛……

剧情简介
A用慢性毒药使B失去意识和行动力,然后冒充B重新写了一份遗嘱使自己受益。但他在冒充B的过程中犯了很多错误,比如因为不认识画中的内容把画挂倒了,打碎的眼镜片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这一点在最后Thorndyke才交待给读者,侦探小说二十诫!),等等。A每天六点钟的时候在New Inn点起一支蜡烛,烧到凌晨一点烧完,好像有人熄灭灯火,但其实到夜里屋里早就没人了。最后A为了在New Inn谋害B,和B坐了一辆出租马车到New Inn,自己装扮成B,把无意识的B装扮成一个蒙面女人(怀疑可行性),骗过了马车夫。

日本最近因为森博嗣的出道发明了一个新词:理系侦探。其实这玩意在欧美早有了,就是科学侦探(scientific detective)。这本书里主人公(Thorndyke的助手)让人关在一辆封闭马车里,七拐八拐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Thorndyke事先交给他一个指南针,他沿途记录下方向变化和行进时间,最后画出坐标重新找到了这个地方。有人给主人公在糖里下毒,Thorndyke发挥神农尝百草精神,居然直接尝出是aconite(乌头毒草),勇气可赞。

 

Posted by on July 14, 2006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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