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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locked room

柄刀一《三千年的密室》(1998)

考古学家发现一个山洞,里面有一具断手的木乃伊,经检测距今已有三千年的历史,是被人杀死的。奇怪的是该山洞内侧堵满大石,凶手如何能够脱离密室?

随后不久考古学家本人陷入丑闻,并且失踪。警方在山上发现他的尸体,似是他生前按照一块墓碑上的古文字指示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方,在那里失足滑落,现场只有他一人的脚印。

杀死考古学家的诡计
凶手是为考古学家写翻译程序的人。他设计了假的墓碑,然后让程序引导考古学家到一个陷阱处,一脚踩空。
三千年的密室之谜
大石并不是山洞入口。山洞本来另有出入口,因为发生地质移动,原来的入口自然消失了。

这个三千年的密室利用了一个特殊的盲点,还算不错,缺点是过去和现在的两个案子结合不够紧密。全书介绍了许多考古相关知识,有些段落读起来比较费劲。看得出作者很花了一些功夫,试图增强小说深度,比如有关学术腐败的讨论。遗憾的是这些讨论和谜题结合得并不够好。并不是说本格推理不能揭露现实,而是我觉得如果要揭露现实,那一定要通过小说中的人物活动表现出来,而不是靠作者自己的炫学、评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还不如干脆把重点放在解谜上,写成一本好的解谜小说。

结尾关于木乃伊身份的探讨有相当深度,是本书的亮点。

关于这种“久远密室”,推荐Michael Slade, Crucified (2008),挑战耶稣出洞之谜!比那个什么The Da Vinci Code好得太多。

 

Freeman Wills Crofts, Sudden Death (1932)

故事开始以女孩A的视点叙述。A得到一份在B家工作的机会,在那里认识了B的太太C和私人女教师D。B和另一有夫之妇E关系不同寻常。某晚,B的妈妈F前来拜访。当晚,C煤气中毒死在自己的卧室里,门窗自内紧锁。警方在煤气阀门上验出C的指纹,判定是自杀。

Inspector French着手调查此案。因为案发当夜C的举止并无异常,所以他怀疑并非谋杀。他观察指纹的位置和阀门的旋转方向,判定C是要把阀门关上,而不是打开。French在房外的一个大水桶里找到一截1/4圆弧的钢丝(clock spring),并由此破解了凶手的机械密室诡计。

诡计
用一片板子顶住煤气管,下面用clock spring顶住,这样煤气不会泄漏。绳子系在板子和钢丝上面,从外面拉绳子,把板子和钢丝一并收走,煤气就出来了。

D透露当晚看见B悄悄收起一截绳子。French开始怀疑B,但是不久B被人枪杀在自己的房间里,现场呈密室状态,枪上只有B自己的指纹。French检查指纹位置,发现B不可能是自杀。

真凶及诡计
凶手是D。她杀死两人的动机是因为她爱上了B,但是B并不爱她。她杀死B后没有离开现场,而是藏在门后,等到大家进屋之后再从门后出来。

本作中规中矩,是典型的警察程序小说。密室诡计缺乏想象力,但也还可以成立。作者附了大量插图,手法解释得很清楚。

 

Posted by on May 22, 2010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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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na Brand, Death of Jezebel (1949)

在经历四本长篇的铺垫之后,作者的最高作终于出场了!绝对的五颗星不可能犯罪!从诡计到布局,从气氛渲染到人物塑造,无一输给Carr。事实上这本书的题献给Clairborn McD. Carr,不知道和John Dickson Carr是什么关系?(Carr的太太应该是叫Clarice Carr。)

介绍本书之前必须要先介绍一下题目中的Jezebel,不然无法很好地理解书中的诡计和气氛渲染。Jezebel是圣经旧约中古以色列的一个女王,当时以色列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她是北方王国的女王。在她的统治下北方王国的臣民过着放荡荒淫的生活。她作威作福了一阵,最后的下场却相当悲惨,儿子被杀,自己也被阉臣扔出窗外,尸体被狗吃掉,只剩头颅和手脚。今天Jezebel已成了淫荡坏女人的代名词。

本书开头照例有演员表。其中Johny Wise在序章里面就死掉了,3个责任人(Isabel Drew、Earl Anderson、Perpetua Kirk)接连收到死亡恐吓信,另外尚有主角4人(Edgar Port、Brian Bryan、George Exmouth、Susan Betchley),共计7人。7人后来死掉了2人,只剩5人,也就是说凶手是5选1,可还是相当地难猜。这也是Brand擅长的一点:在嫌犯数目很少的情况下还能够玩出很多的转折和花样。这一点在Cat and Mouse里面有更强的体现,那是后话。

现在来介绍凶案发生的场景。凶案发生在一个两层的舞台上,无论是要到舞台的上层还是下层,都必须要经过后台。后台只有一扇门通向外面,一直由Susan Betchley从外侧看守,内侧上闩。舞台下层有一群铠甲骑士,披着不同颜色的斗篷,各自戴着面罩,因此看不出谁是谁。事先的安排是Brian白骑士、George蓝骑士、Earl红骑士,Isabel则在上层阳台。后台有一副空的铠甲。

在演出进行到一半的时候,Isabel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从上层坠落,触地身亡(知道为什么要介绍Jezebel的背景了吧——模仿杀人!)。当时舞台上左边是蓝骑士,右边是红骑士。白骑士的马受惊带他跑回了后台。红骑士下马检视尸体,发现Isabel已死,惶恐之下摇摇晃晃地退回后台。过一会儿白骑士Brian打开后台连接外面的门,和Susan Betchley回到舞台上,Brian把自己的白斗篷轻轻盖在Isabel身上。Inspector Cockrill作为观众目睹了这一切。

警官Cockrill和Charlesworth检查尸体,发现尸体上有两根5尺长的绳圈,而从下层到上层阳台约有15尺长。死者被人用手而不是绳圈勒死。死者身上有一块吊坠,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一首诗,大意是说“这个小礼物来自左边的神秘骑士”(the Mystery Knight upon the left)。

红骑士Earl不见踪影。Perpetua Kirk被人绑在一个换衣间里,众人把她解救出来。她说自己被一个穿白色斗篷的人袭击,因为Brian穿的是白色斗篷,而袭击她的那人声音很像Brian,所以她指控Brian。Brian矢口否认,并声称任何人只要把斗篷的衬里翻出来都是白色的。

Charlesworth 指控 Earl Anderson 为凶手并解释手法
红骑士Earl给Isabel留下吊坠和信,引诱她往外面看,用绳圈把她拉下来,然后伺机靠近她把她掐死。诗里的”the left”其实为”thy left”,就是“你的左边”。Isabel面向观众,她的左边是舞台的右边,而右边正是红骑士。

没想到接下来Perpetua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Earl的人头!

Cockrill收到Fran打来的电话(Fran是Heads You Lose里面的那个漂亮女孩,现在已经当妈妈了,汗……),提供线索说听到一个人打电话约Earl出来。也就是说,表演的时候Earl不在舞台上,那么舞台上的红骑士到底是谁?Fran看到打电话那人身穿雨衣,Brian倒是一天到晚都穿雨衣,但是那天下雨,别人也有可能穿雨衣。

George证实在演出开始前看到盔甲面具里白骑士和红骑士的眼睛,其中红骑士的眼睛是棕色的。Edgar Port的眼睛是棕色的,并且只有他能买的起昂贵的吊坠,因此George和Susan合起来指控Edgar先杀死了Earl,再冒充Earl为红骑士杀死了Isabel,方法同前。Edgar Port反咬一口,指控George和Susan合谋杀死了Isabel。

Edgar 指控 George 和 Susan 为凶手并解释手法
Susan在演出表演前掐死Isabel,把尸体靠在阳台上,然后退出后台。Edgar把门从里闩上,到舞台上用绳子把Isabel拉下来。

Brian却推翻了这一假说。Edgar在指控过程中暴露了自己知晓诗的内容,可是警方从来没有公布过诗的内容,因此Edgar是送挂坠、写诗的人。

接下来情节有了戏剧性的发展。George、Edgar、Perpetua和Brian分别主动坦白自己是红骑士。Edgar说演出前收到Earl的电报说有事不能来,让自己替他出场。Brian则给出了自己冒充红骑士杀人的手法。

Brian提出的巧妙手法
Brian把一副空铠甲穿上白斗篷,系在马上装扮成自己,自己则穿上红斗篷变身为红骑士。他用绳子把Isabel拉下来,假装过去检视的时候把Isabel掐死。之后他假装受惊吓退到后台,去除红斗篷,换回白斗篷,打开后台的门,以白骑士的身份和Susan一起回到舞台。

Cockrill推翻了这一手法,因为他一直看到Brian在白骑士的盔甲里(虽然看不见脸,但是能看到面罩里的眼睛),不可能冒充红骑士。

各人的证词接连被推翻,接下来到了Cockrill揭露真凶的时候了。照例由Cockrill先来一个假指控。

Cockrill的精妙假指控
凶手是Perpetua Kirk。她上楼掐死Isabel,表演一半时把Isabel从阳台上推下去,自己跑下楼到后台,藏在空铠甲里,之后假装遭坏人绑架关进换衣间。
真凶的惊天诡计
凶手是Brian。他把一副空铠甲绑在马上冒充为白骑士,自己则上楼掐死Isabel,之后对着白骑士的马扔下尸体,让马受惊跑回后台,自己下楼回到后台,穿上盔甲,披上白斗篷,打开后台的门和Susan一起回到舞台上。他为Isabel的尸体披上白斗篷,是为了把系盔甲的绳圈系在Isabel身上。他总是穿着雨衣,是为了能够方便地隐藏人头。

问题是George和Cockrill怎么会在空的铠甲里看到人的眼睛呢?——那是因为,Brian在里面放了Earl的人头!

史上最强无头尸诡计。

Brian的作案动机是替双胞胎兄弟Johny Wise报仇。他的真名是Briant Wise,连起来读就成了Brian Twice,再变形就成了Brian Bryan。

最终所有的线索都得到了完美的解决。本书有诸多值得玩味之处,只粗读一遍很难全部领会,甚至可能会漏过作者的一些精妙布置,因此有必要详加剖析。

诡计赏析
凶手的手法不止是一条诡计,而是很多条诡计的组合。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完成了一系列的步骤。Brand非常公平地为每一个步骤留下了线索。我们现在按照时间顺序来仔细分析一下凶手的行动:

  1. 打电话把Earl Anderson约出来。线索:Fran看到的雨衣人。
  2. 杀死Earl并切头。线索:Perpetua收到Earl的人头。
  3. 把人头装进盔甲里。线索:凶手穿雨衣隐藏人头。
  4. 把空盔甲系在马上。线索:两根绳圈。
  5. 把Perpetua关起来。线索:Perpetua看到身穿白斗篷的人,并且听到Brian的声音。
  6. 上楼掐死Isabel。线索:验尸结果。
  7. 把Isabel的尸体扔下阳台,使自己的马受惊跑回后台。线索:模仿杀人。
  8. 回到后台换上盔甲。线索:白骑士的马跑回后台,其余骑士惊呆在舞台上。
  9. 回到舞台,把从马上解下来的绳圈系在Isabel身上。线索:Brian为Isabel的尸体盖上斗篷。

整个行动没有一点多余,也没有一点遗漏。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作者没有解释凶手杀完人回到后台,如何处理Earl的人头。这不是很大的问题,比方说藏在盔甲里就好了。另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如果凶手扔下尸体以后,马没有回到后台,那他该怎么办。那样的话,大家只要看到空铠甲,马上就能判断出凶手是白骑士,而且凶手将没有任何机会弥补。当然,这是侦探小说,没必要苛求作者,可以假定凶手都是完全犯罪艺术家(笑)。

本书的核心诡计当然是那个人头的利用。我认为这个诡计最强悍的地方还不在于它的变态性(虽然它确实很变态),而在于读者根本想不到作者用了无头尸诡计。这要归功于作者费心的布局和误导,主要有以下两点:

  1. 作者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去尝试解决密室,所以读者的兴奋点都在密室上面,人头反而忽略了,这是很高级的误导技巧。可能有读者会觉得本作中的无头尸没有Heads You Lose里那么血腥震颤,甚至有些一笔带过,这其实是作者有意为之,不是弱点。
  2. 铠甲武士的设定。作者反复强调一旦穿上铠甲就辨不出里面的人,所以读者的注意力都在猜测谁是红骑士。殊不知铠甲在本书中的主要功能不是隐藏里面的人,而是能够露出眼睛!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到,一部成功的侦探小说光靠诡计是不够的,一定要有强大的误导做保障。

赏析完诡计,我们从侦探小说的几个要素来看看本书的优胜处:

  1. 诡计。这个前面讨论过了。我一向认为诡计的最高境界不是“想不出凶手用了什么诡计”,而是“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诡计!”作者成功地达成了这一点。
  2. 布局。本书的布局非常有条不紊。所有的线索都交待给读者,但并不是一下子全都交待出来,而是先交待一部分,试探性地提出解答,然后再交待新线索推翻原来的解答,如此往复,最终达成了一案六破的惊人效果。这种“层层剥茧、多重解答”的叙述手法也是Carr和Queen经常采用的。
  3. 气氛。本书的气氛渲染相当成功。铠甲骑士和Jezebel本身就具有传说色彩,作为模仿杀人的素材再好不过。Brand身为女性作家把人物的恐惧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
  4. 人物形象。最成功的应该是Isabel,其骄横性格一览无余,可惜很早就死掉了。凶手具有双面性格,最后的自杀悲剧性十足。

最后,读者可能会感叹,Christianna Brand身为英国女作家,为什么能想出日本男作家中都罕见的变态诡计?这一点非其本人当然无法给出明确答案,但我猜测这跟她悲惨的童年经历和异常丰富的社会履历有关。Brand自幼丧母,和父亲在马来和印度讨生活,十七岁就开始打工挣钱,在成为专职作家之前,做过婴儿看护、商业种植、房屋装饰、服装打包、工艺品展示、女子俱乐部运营、夜总会小姐、职业舞者、秘书等诸多工作 [Christianna Brand, What Dread Hand头版护封封底说明],有过这么多的生活历练,头脑比一般的家庭主妇复杂也就不奇怪了。

 

Posted by on March 3,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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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yton Rawson, The Headless Lady (1940)

吉林要出Rawson的四本书,前一段时间帮着扫了The Headless Lady,顺手写个故事梗概。

这个故事的场景设置是Rawson很熟悉的马戏团。一个神秘女子跑来向Merlini强买称为“无头女”的马戏团道具,买卖不成便入室抢劫。Merlini和Ross(小说的叙事者)追踪该女到马戏团,得知马戏团的团长不久前死于汽车事故。Merlini看了死亡现场的照片,死者身上有很多伤痕,却没有血迹,由此断定是谋杀。

买道具的女子名叫Pauline,是团长的女儿。Merlini向她询问团长出事的细节,她说了几句奇怪的话,便上台表演去了。演出当中她从高处坠下,险些丧命。Merlini发现灯光被人动过手脚。就在Merlini调查的时候,团长车里的一些重要物证被人偷走了。

第二天马戏团转移到另一个城市。Merlini起晚了,赶忙沿着路上的箭头指示赶路。半路Merlini看到一张海报,便下车收藏,没想到在海报下面发现一个箭头。Merlini怀疑是有人要把车队引到错误的地方去,便顺着那个箭头指向追踪下去,结果发现马戏团扮演”无头女“的演员的车。车里的地毯不见了,Merlini猜测地毯上有血迹,所以被人收走。接下来Merlini又在车里发现装团长死亡现场物证的信封碎片。

Merlini问受伤的Pauline谁是”无头女“,Pauline却说”无头女“是团长雇来的,她也不知道是谁。警方赶来调查。Merlini发现几天来一直随行的一个侦探小说作家A是冒牌货,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私家侦探。这时警察在Merlini的汽车后备箱里发现一具无头女尸,认为Merlini有重大嫌疑,将他逮捕并关入双重锁的牢房。Merlini略施小计,成功越狱。

如何逃出双重密室
牢房本身上锁,同时所有牢房由一个统一的电子设备控制门闩。Merlini进屋时被搜身,但他留下了一把开锁器,偷偷藏在为他搜身的警官身上,并偷偷取回。Merlini用开锁器打开牢房门锁,让Ross用香烟点燃床垫,警官赶来灭火时关闭了电子设备,Merlini便趁机将自己的牢房门打开一寸,警官临走时启动电子设备,门闩虽然移动却已无法闩上。

Merlini从A那里了解到”无头女“Paula是Pauline的妹妹,五年前和马戏团当时的律师Duke私奔。Duke因为黑社会的关系正在被警方悬赏一万追缉,A为了赏金一直在秘密跟踪Paula。

这时总警长赶到现场,并做出一番精彩推理。

总警长的推理
凶手是Pauline,她从高处落下其实没有受伤,只是为了做出假的不在场证明。

Ross也不甘落后,做出推理。

Ross的推理
凶手是Paula,死者不是Paula而是Pauline。Paula切下尸体头颅,是为了伪造身份。她冒充Pauline从高处坠下,脸上因为受伤缠满绷带,也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面目。

最后当然由Merlini给出唯一正确的答案。

Merlini的推理
凶手是A。他误杀Paula之后,切下尸体的头,是为了不让警方发现头里的子弹,因为从弹道可以验出他的手枪,而他身为侦探又不能销毁自己的手枪。
 

Posted by on May 6,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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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yn Wells, Horror House (1931)

Carolyn Wells虽然不算不可能犯罪的大家,但她生前至少写了27本不可能犯罪(按照Bob Adey的统计),数量着实惊人。这本书讲一个大富豪收到一封死亡威胁信,因此去找侦探Fleming Stone求助。Fleming到他家之后连续发生了四起凶杀案:一人被匕首刺进心窝,一人被勒死之后割喉,一人连汽车掉进水里,最后一人在自己的上锁房间里中毒身亡。只有最后一个案子构成密室,死者桌上放了一杯汽水,但是里面没有毒。

下毒手法
凶手就是大富豪本人。毒药抹在水桶的虹吸管的龙头上,倒完水之后凶手把龙头打碎,这样桶里测不出毒。

总的来说人物形象扁平,动机薄弱,线索缺乏,无甚亮点。

 

Posted by on April 18,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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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J. Connington, In Whose Dim Shadow (1935)

“The Grove”小区深夜传来枪响,巡警进屋查看,在一间闲置公寓里发现一具尸体A。死者手戴手套,中弹而死,现场未见凶器,地上打翻了一桶油漆,踩了几个脚印,在一个油漆桶里找到一个T形饰物,地上发现一条沾血手绢。记者赶到现场,警方逐一调查死者邻居。死者身份确定,死者遗孀B就住在公寓楼上。

警方审问B,得知A长年在外经商,把B一个人留在家里教法语。Chief Constable Sir Clinton贴出广告,请人认领T形饰物。一个女孩C前来认领,审问之下警方怀疑到她的男友D。Sir Clinton到D家查问,从女仆口中得知凶案当晚D在家烧了一双鞋子。警方逮捕D。

报纸上报道了A在轮船上消失的故事,警方找到A的律师E,得知A其实一直犯有重婚罪。Sir Clinton发现A生前数次从自己账上取出巨款,猜测有人以重婚罪名勒索A,A坚持不住,约对方到闲置公寓,想要杀人灭口(手套即为证据),结果反被凶手杀死。嫌犯D招认当晚经过公寓,被A误认是另外一人,二人发生打斗,过程中D遗失了自己的T形饰物。之后A发现是个错误,向D道歉并赔钱,D用自己的手绢擦拭血迹,丢在现场。D说他没有杀死A。

律师E依A的遗嘱在报纸登出巨额悬赏,索求关于凶手的相关线索。A之前的一个雇员,小区居民F给Sir Clinton写了一封信。

警方发现F死在自己的公寓里,房门自内锁上,破门而入后,发现钥匙插在里面的锁眼里,钥匙上套了一个橡皮圈。楼道里的保险丝被人破坏,扶手上有一点蜡。警方随后收到两封信,一封是F说可以提供线索,另一封却是F自杀的遗书。遗书上没有指纹,却查出石松粉(lycopodium)的痕迹。手上搽了石松粉,就不会在接触的东西上留下指纹。

真相
凶手是案发时出现在现场的记者。A约记者(勒索犯)在空公寓见面,因为不认识对方,将路过的D误认为是勒索犯,打斗过程中A发现D年龄太轻,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几个小时后记者(真正的勒索犯)赴约,与A发生搏斗,A掏枪反被打死。凶手溜走之后迅速换装,以记者身份重新出现在现场,但被F看见。
密室手法
记者在自己的房间杀死F,将尸体搬到楼上门边,钥匙插入匙孔。他在钥匙上挂起一个橡皮圈,枪口穿入圈里,扳机上套一根细线,细线两端从锁眼里伸出,顺栏杆引入楼下记者自己的房间,中间有一小段用蜡固定。他为了防止邻居看到,破坏了走廊照明的保险丝。他之后从自己的房间拉线引动扳机,发了一发空弹,收回细线,再假装听到枪响返回F门外。

F死时在记者的房间里留了大量的血,搬动尸体后,记者为了不让后人看出破绽,划破了自己的胳膊,在现场流了很多自己的血。(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凶手,到底是聪明还是笨……)他在手上搽了石松粉,假冒A的笔迹,伪造了A的第二封信。(这一点也很愚蠢,戴手套不就完了?万一被警方查到购买石松粉的记录……)

本书开篇时节奏有些拖沓,之后密室完全可以充分展开,却急于收尾,节奏过快,殊为可惜。总的来讲还是一部不错的本格推理。人物塑造比较成功,尤其是开头的Constable Danbury,相当有趣,可惜之后也没有展开。这里顺便介绍一下英国的警官升级制度:

police constable < sergeant < inspector < chief inspector < superintendent < chief superintendent < chief constable

所以chief constable是很大很大的官。

 

Posted by on March 19,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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