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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October 2015

大山誠一郎『赤い博物館』(2015)

1. パンの身代金

多年前某市发生超市面包被人放针的事件,面包公司为此销量大受影响。罪犯向公司勒索五亿元,高层表决同意付款,社长A亲自去交赎金。A按照犯人打过来的手机指示进入一间废弃小屋,警察在外面监视许久不见动静,进屋查看发现A不在屋中,疑从小屋后面的一条防空地道走脱,装五亿元的袋子原封未动留在小屋里。第二天河边出现A尸体,其手机被人拿走。公司专务B是A的表弟,长期和A对立,但A死亡当晚B去营业部长C家下棋,连赢两盘,因而获得不在场证明。C后来死于交通事故。

真相
警察D一人分饰两角,扮成A进入小屋,真正的A当晚去了C家,在那里和C发生口角被打死。C藏起A的尸体,和B下了两盘棋,因为心神不宁所以都输了,后来C将A的尸体遗弃在河边。D当年开车带着A调查面包事件的时候开车撞了人逃逸。勒索公司的人是A本人,在面包放针的犯人另有其人(未知)。

2. 復讐日記

男主人公A的前女友B打电话约好下午五点见面,结果B三点左右从自家阳台摔落,管理人发现尸体。现场没有打斗痕迹,疑似犯人将B突然推下,杯子被人洗过没有留下指纹。B的父母离婚。B怀孕三月,B自己血型为B型,小孩血型AB型,由此可知父亲血型为A或AB型。A怀疑A型血的老师C为凶手,找到C对质,C承认自己杀死B,A愤怒之下将C打死。A把自己杀人的经历写在一本复仇日记里,结果宿舍失窃,日记被小偷偷走,后来寄给警方。A在警察追击下逃跑,结果被车撞死。

真相
日记中有两点不自然处。犯人预谋犯罪,却用现场的裁纸刀杀人。犯人走时没有忘记关闭现场空调。真实情况是B先杀死了C,然后跳楼自杀。A将C家空调打开,混淆死亡时间,又伪造犯罪日记,掩盖B杀死C的事实,改变凶手和被害人的关系。

3. 死が共犯者を別つまで

男子A在车祸现场临终前说自己二十五年前曾经犯下交换杀人,但是说到被害者名字的时候声音含混。警察请A的妻子B验证A的尸体,并了解到二十五年前A的伯父C死于非命,与此同时还有其他几桩杀人案至今未破。警察家访另外几桩杀人案的嫌疑人,究竟是谁杀死了A的伯父C,A又帮谁杀了人?

真相
死去的A其实是另一人X假扮。X和B是小学同学,二人交换杀人,B杀死X的妻子,X则杀死C。B和A继承C的遗产后,B又杀死A,X假扮A。

4. 炎

小朋友A在幼儿园期间,一天放学后父母没有来接,原来父B、母C、母亲的妹妹D全体中毒而亡,现场被大火烧成灰烬。嫌疑人D的前男友E当时在上班有不在场证明。火灾中的两具女尸,一具第二次怀孕,因此推断为C,还有一具从未怀孕,推断为D。

真相
A其实是D的孩子,两次怀孕的是D。D出国留学其实是去生小孩。C因为不能生小孩而崩溃,杀死BD后自杀放火,动机是为了混淆尸体,造成自己二次怀孕的假象。

5. 死に至る問い

在河里发现一具遗弃尸体,现场状况和二十六年前的一桩凶杀案如出一辙。第一、被害者年龄同为二十四岁。第二、遗弃现场是同一条河。第三、尸体都是趴着。第四、头部致命伤凶器形状相同。第五、死亡推定日期相同。第六、被害者衣服都沾着疑似犯人的血。警察调查多年前的证物,发现被害者衣服上的血和二十六年前衣服上的血DNA不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警察有没有鉴定两种血迹的亲子关系,疑为模仿犯。

真相
两起案子被害者衣服上的血迹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说明第二起案子的凶手不知道第一起案子的血的位置,所以凶手不是调查第一起案子的警方人员,而是和第一个凶手相关的人员。凶手是提问的记者A,她的父亲B是第一起凶案的凶手。A为了知道自己是不是B亲生,所以“模仿”B杀人,目的是为了让警察做DNA检测。A小时候受B虐待,长大以后也继续虐待自己的小孩。A希望发现自己不是B亲生,这样自己没有虐待的血液,就不用继续虐待自己的小孩了。第一起凶案的凶手其实也是A,B的鼻血滴在A的衣服上。

只要看到“大山誠一郎”这个名字,就是短篇质量的保障,只差一点没有达到『密室蒐集家』的高度。五个短篇全部是“交换身份”诡计,可是一篇篇看下来还是很难猜出全部真相,因为作者在动机方面下足了功夫。2是小型的『容疑者Xの献身』,4动机超残酷,5动机超鬼畜。推荐。

 

Posted by on October 7, 2015 in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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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知淳『片桐大三郎とXYZの悲劇』(2015)

本作的主人公是八十多岁的时代剧名演员“片桐大三郎”,因突然而发生耳聋而退役。

1. ぎゅうぎゅう詰めの殺意

在山手线的满员电车上有人被注射尼古丁而亡,身旁掉落注射器。死者身上外套、衬衫上有注射器扎出来的洞。

推理
在满员电车上人挤人根本无法移动,很难有空间下毒。死者伸手拉着上方的皮环,外衣被拉起,不可能和衬衫完全对齐,但死者外套和衬衫上的针眼却能对齐,说明死者是在别的时候被扎。死者妻子和情人合谋,在山手线之前的车站扎针。

2. 極めて陽気で呑気な凶器

死者是一名八十多岁的老人,因为腿脚不便所以终日坐轮椅。一名七岁小孩看到死者自己坐轮椅进入储物室,之后死者在轮椅上被一面吉他打死立毙。现场有许多其它的趁手凶器,为什么凶手偏偏选了吉他?死者临死前打手机叫女佣来储物室,两分钟后女佣来到现场看到死者已死,说明凶杀发生在两分钟之间。现场有轮椅进入的痕迹,没有离开的痕迹。

推理
凶手如何知道死者在储物室里呢?死者没有打过电话,如果和凶手密会,也没必要选在肮脏的储物室,完全可以选在无人的画室。这说明死者不是死在储物室。死者在储物室拿到吉他,突发灵感自己走到画室(死者腿脚其实可以活动),让女佣当模特画画。画画过程中二人发生纠纷,女佣用手边的吉他打死死者,之后移动尸体和凶器到储藏室,并给自己打电话假装死者还活着。

3. 途切れ途切れの誘拐

夫妇二人外出,请保姆照顾八个月大的婴儿。当晚,有人用钝器打死保姆并绑架了婴儿。犯人花了三万元请人送来胁迫信,里面装了婴儿的袜子,并勒索三亿元。夫妇准备好钱,犯人连续打来几个电话,让夫妇把钱装在袋子里拿到楼顶,犯人从对面用望远镜检验,又让夫妇把钱拿到别的地方。每次电话打过来,说不了几句话就挂断。三次过后,片桐大三郎抢过电话报出凶手的姓。

推理
凶手不自然地连续提各种要求,是为了将动机导向绑架案以掩盖真实动机,凶手真实的动机是杀死保姆。案件所在市区有三个市长候选人恰好都姓“田中”,所以走到哪里都是“田中”的背景音。凶手恰好也姓“田中”,所以不断挂掉电话以免自己名字出现在电话里。凶手打死保姆的凶器是小孩的头盖骨,小孩其实早已死亡。

4. 片桐大三郎最後の季節

曾和片桐大三郎合作过的名导演的梦幻剧本重见天日,片桐大三郎读过剧本后,请院长将剧本锁在柜子里。剧院发生巨响,接着院长广播只是一般的机械故障,让大家不要惊慌,并请大家检查各房间。剧本从柜子里神秘消失,柜子一直上锁,只有边上开了一个空气洞,但很小无法伸手进去。现场打碎了一个烟灰缸。

推理
凶手用强力吸尘器从洞里把纸稿吸出来。这是一种毁纸的方法,所以凶手吸出手稿不是为了自己保存,而是为了毁掉,因为所谓的梦幻剧本其实是渣作,有损导演的名声。犯人偷剧本的时间正值院长让大家检查房间,犯人却没有在意。现场打碎的烟灰缸是被吸尘器的线扫到,凶手在移动吸尘器的时候应该没有开开关,所以应该能听到烟灰缸落地的声音。如果被人看到烟灰缸,就容易联想到吸尘器的手法,也就能够推知凶手在意导演的名誉,这对凶手是不利的。可是凶手并没有收拾烟灰缸,这是因为凶手耳聋,既听不到院长的广播,也听不到烟灰缸落地的声音。
逆转叙述性诡计
片桐大三郎假装把剧本放入柜中,其实藏在自己怀中,剧本没有丢,也不是渣作。院长不小心打倒烟灰缸,还没有来得及收拾。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片桐大三郎还没有耳聋,故事结束的时候才发生耳聋。

挑战 Ellery Queen 悲剧系列的作品。设置和四部原作如出一辙,风格也是逻辑流,解答却没有落入原作陈规,而是各自变化出了新意,委实难得。X的切入点很巧;Z的解答仿佛『壷中の天国』一般天外飞仙;最后一篇赤裸裸利用原作的推理,却在最后玩了一个叙述性诡计逆转,越是读过原作的人越容易上当。杰作!

 

Posted by on October 4, 2015 in impossible crime, story 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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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木章子『敗者の告白 弁護士睦木怜の事件簿』(2014)

本作只有一个案子。男子A看到妻子B和儿子C从二楼摔下双亡,A作为主要嫌疑人被逮捕。全书都是各当事人的自白手记。

B死之前不久曾接受杂志采访,事后B私下里给杂志编辑寄了一份手记。B母亲去世后A的公司经营不价,所以A一直惦记着B家的房子。B放好洗澡水给女儿D洗澡,突然肚子疼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D已经在澡盆中溺亡,当时儿子C一直在自己房中,所以B承担所有责任。A虽然没有因为此事特别怪责B,但从此变得很奇怪。A见到B在室外用偷偷用第二个手机给人打电话,认为B密谋要杀死自己。A有一个很要好的大学晚辈E,E和其妻子F曾经和AB一起过夜,A出差的时候和B说有事情可以找E帮忙。C的亲生父亲其实是E而不是A。

C给奶奶写了一封电子信,其中交代是自己淹死了妹妹D,并说爸爸妈妈在合谋杀死自己。

A自白说完全不知道儿子C并非亲生,并说自己公司情况没有那么差。女儿D溺死当天,B给A打电话说儿子C把女儿D淹死了,A联想到C之前淹死甲虫的作为,感觉不寒而栗。AB和EF合住的时候,A目睹半夜C险些又淹死EF的女儿G,幸亏A及时出现阻止。B考虑杀死C以免C继续祸害人间。案发当日,A看到C身子悬在楼梯外,过去拉住C,并喊B来帮忙,没想到B却趁机要把自己一块推下去。A和B扭打过程中B失去平衡,和C一起摔下身亡。

E和F分别提供证词。E承认和B发生过关系,亲子鉴定也证实E确实是C的父亲。E对自己的作为感到内疚。E和F回忆起当晚A本来要一起喝酒,却因肚子疼早早回房休息,原来真实情况是当晚发生了C试图溺死G未遂的事件。

B的税务所的税务师H证实B生前并不安分。D出事当天,H和B打过一个电话,后来二人就不联系了。

法院综合考虑各人证词,认为B负有主要过错,A正当防卫成立,做出无罪判定。

真相
B和C的手记均为A伪造。在D的葬礼上,A通过镜子看到B的口形(伏线),得知B和H有私情,给D洗澡当天突然接到H的电话,跑到厕所里去讲电话,所以D才会淹死。A的杀人动机是报复。

案情并不复杂,手记体的形式也没有大问题,但行文太过啰嗦,女作家的缺点暴露无遗。

 

Posted by on October 4, 2015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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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泰三『記憶破断者』(2015)

本作有两个主要人物。主人公A患“前向性健忘症”,每过一两个小时记忆便会消失,所以所有的事情都要记在本子上。某日A打开自己的笔记本,读到自己“在和杀人鬼战斗”。男子B具有篡改记忆的超能力。B偷东西后篡改店主的记忆,店主便不记得B偷过东西。B还冒充为别人的恩人跟人要钱,事后再抹去那人的记忆。

A在语言教室见到女老师C。B杀死一名记忆力超好、难以驾驭的女子弃尸池塘,又修改另一男子的记忆让他以为自己是杀人犯。B在火车站欲把男子D推下站台,未能成功,慌忙逃入一家店,并改变店内数人记忆给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A当时碰巧也在店里,却因为原本没有记忆而难以修改。D带着警察追到店中,对口供的时候却因证人们一齐为D提供不在场证明而难以立案。A看到B在电车上猥亵女子,被男子E阻止,B却修改E的记忆让E觉得自己是流氓。A把这一切记录在案。

A在语言教室的时候一男子从楼梯上摔下,B篡改在场证人老师C和男子F的记忆,让他们证实犯人是一个“穿连衣裙的年轻女子”。A决定和B战斗,买下摄像机和照相机,打算等B出现的时候假装用照相机照相,实则暗地里用摄像机录像。A告诉E有关B的事情。A的记忆重置,重新阅读笔记本上的内容。A和E一起坐出租车来到家中,B将E掐晕过去,然后修改管理人记忆作假证,警察认为E杀死年轻女性后自杀未遂。A拍下B篡改记忆的录像。

A和B正面对决。B知道自己无法篡改A的记忆,将A刺伤,A用灭火器反击打倒B。A将证据录像藏起,为防忘记将藏匿地点记在纸条上。B逼迫A交出录像带,这是A忽然记忆重置……

真相
A不惜混淆自己的记忆写下假笔记,假装记忆重置,争取到时间。A其实早把录像带交给C,C将录像上传到网上。B和AC交战的时候,F返回打倒B。A请了F作为自己的协助者,但为了不让B知道故意没有记在本子上,所以自己也不知道。

关于“前向性健忘症”题材的作品已经有过不少,比如 Christopher Nolan, Memento (2000)。失忆者和记忆篡改者的对决有一定新意,但布局上感觉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Posted by on October 4, 2015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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