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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C. R. Lorac, Bats in the Belfry (1937)

March 13

男子A订了巴黎的旅馆,却没有现身。A的朋友B住在 Belfry studio,租房到期后C去探访,发现人去楼空,只在地窖里发现一个A的皮箱,里面有A的护照和衣服。警察在房子墙里发现一具无头、无手的死尸,疑为A。A的朋友D收到号称是A的人打来的电话。案发时D在法国。男子E试图进入 Belfry,被警察捉住,E不肯解释他的可疑举动。A的妻子F听到A的死讯毫无所动,并承认是自己让E去 Belfry。B曾告诉F自己手里有A的出轨证据,要价50英镑。

B在水中溺亡,C被人用棍子从后面打晕。在B的身上发现一封信和一本书,显示B很可能是A的远房兄弟。F的管家G从楼上摔下。A抚养的女孩H一直想和C结婚,H的汽车起火,H险些卡在车里丧命。

诡计
凶手是D,他有两本护照,到法国之后用第二本护照回到英国杀死A,之后再回到法国,伪造不在场证明。D扮演B住在 Belfry studio。

开场一群人家庭聚会讨论如何处理尸体,不久便出现无头无手墙中尸,气氛绝佳。可惜故事由此变得纷乱,结尾过于仓促,以凶手自白而非推理的形式揭示谜底,逻辑欠缺。诡计老套。

 

Posted by on March 13, 201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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