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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er Dickson, A Graveyard to Let (1949)

本作献给Clayton Rawson。这里”to let”是“出租”的意思。

H.M.收到大富翁A的邀请,说要当他的面表演一个人间蒸发的奇迹。H.M.到了他的庄园,A修剪完一片灌木丛,把剪刀交给H.M.,然后当着他的面突然跳进游泳池。过了一会A的衣服帽子漂了上来,A却消失不见!当时泳池里还有A的女儿B以及B的未婚夫C(C也是A的合伙人)。H.M.让人把水放掉,里面没人。H.M.发现灌木丛是湿的但是剪刀是干的,说明A没有用剪刀。

在一次棒球演习过程中,有人在捡球时进入墓地,发现了中刀濒死的A。墓地有三个空桶。

泳池消失的诡计
A为了偷钱逃跑串通B、C表演了这个把戏。A事先在身上涂满C常用的棕色的日晒霜,然后穿得严严实实,戴上帽子和手套,跳入泳池。C偷偷从泳池出来,A进入泳池后脱下衣服,然后化身成为C在B的身边冒出来。A走出泳池后再和C换位。A假装剪灌木丛是为了使戴手套看上去更加自然。A的手表也是棕色的,因此从远处看不出来。

A把自己身上的日晒霜洗掉,后来发现的桶就是用来装水的。C后来想杀死A,但是捅了两刀没有杀死。

有人对这本书评价不高,但我还比较喜欢,因为这个诡计不错。泳池里消失的问题S. S. Van Dine在The Dragon Murder Case里曾经提出过,但是Carr的解答显然更佳。本作的缺点是在消失之后节奏变得比较拖沓。

 

Posted by on March 26,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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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er Dickson, And So to Murder (1940)

是Carr以Carter Dickson为笔名发表的很差的小说。女子A受雇于电影公司改编剧本,结果电影公司发生了瓶子被打翻流出硫酸的事情。A收到匿名信让她去一个房间,她到了那里通过一根管子和另一头的人对话,结果从管子喷出硫酸,A险些中招。之后又发生枪击事件。最后有人给剧作家B的香烟下毒,B险些丧命。问题是B自己打开的一盒完整的香烟,凶手怎么在密封的香烟中下毒?

诡计
凶手是B的老公。B中间因为咖啡烧开了离开了一下,把香烟放了下来,凶手趁机用一根烧了一半的毒香烟替换了无毒的香烟。凶手一开始不知道新来的剧作家是A,还以为是B,因此A一开始受到的攻击其实是针对B的。后来凶手知道搞错了,将错就错让人们以为一系列案子都是针对A的。

整部小说除了这个诡计再无其他亮点,很难相信是Carr的水准。

 

Posted by on March 26,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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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诡计抄袭以及阅读侦探小说的乐趣

James问我如何看待推理漫画抄袭小说的问题。这一点我可能和大多数人的看法不太一样。我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也是先看的金田一,后看的《占星术杀人魔法》,但我读小说的时候心情仍然激动,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我想这可能跟我看书的角度有关。在看过很多的书以后,为了保持阅读的快感,我更多地是从作者而不是读者的角度看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会想:这个线索让我来写,会不会这样处理?作者的这个诡计是从哪里得来的灵感?布局参考了哪部前人的小说?一旦想明白了这些问题,我就会很高兴。所以我的阅读快感主要不是来自“猜凶手”或是“猜诡计”,而是来自“猜作者的思路”。有了这个着眼点,就算让我再看一千部侦探小说,我还是能够保持新鲜感。

打个比方,我看侦探小说就像是收集昆虫。收集昆虫的主要乐趣并不是欣赏每个昆虫长得有多漂亮、有多特别(虽然这也是乐趣之一),而更多的是研究昆虫的分类、演化。我看侦探小说也一样,每看完一部书,会想想这部书和作者之前的书有什么承接,对他之后的书有什么影响,和同时代其他作者的书有什么可以比较的地方。这是我阅读侦探小说的主要乐趣。

另外说说推理漫画。我个人非常喜欢看漫画,甚至觉得漫画是推理故事的最佳载体,因为漫画的形象性是文字不能比拟的,另外漫画和书一样,允许读者停下来思考,这一点是影视作品做不到的。可惜漫画对技法的要求比小说要高得多,因此不可能每部书都能有漫画。我个人对于侦探故事的各种载体都很喜欢,小说、漫画、电影、电视剧、电脑游戏(强烈推荐NDS上面的《逆转裁判》系列,有很多不可能犯罪精品),照单全收。最近有了小孩以后时间紧缩,更是迷上了四十年代的广播推理剧,上下班开车路上听得不亦乐乎。推荐一个Suspense系列,Carr为这个系列写过22个剧本。

 

Posted by on March 25, 2009 in Uncatego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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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en Bristow & Bruce Manning, The Invisible Host (1930)

前两天提到诡计抄袭的时候提到这本书,多说几句。

时下大家提起“暴风雪山庄连续杀人”这种模式,总难免提起Agatha Christie的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1939)。我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从一本书里读到该书大纲,立时热血上涌,到处想找来看。可惜我们中学的图书馆本来目录里有这本书,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了,害得我足足等了一年,才从一个同学那里借到。我花了一个下午看完,久久不能自已。后来上大学的时候跟同屋好友(不是侦探小说迷)讲起此书,最后解答的部分故意略过不提,害得那哥们一夜无眠,早上六点钟就爬起来去图书馆看最后一章,回来暴锤了我一顿,口称:“你不告诉我难道我不会自己去看?”一时传为笑谈。

但是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并不是这个模式的开山之作。早在9年前Bristow & Manning这对夫妻档就写出了这本The Invisible Host,布局和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如出一辙。

开篇八个人分别收到匿名邀请到一个地方聚会。大家到了那个地方,很快发现自己被囚禁了。留声机里传出神秘的声音,预告他们会一个一个地死去。房子里所有的仆人都被迷倒,然后发生连续死亡事件:

  1. 大家按照声音的提示打开衣橱,里面掉出第一具尸体A,大家都不认识。
  2. 声音告诉大家某处有毒药,想自杀的人可以自行取用。B想毒死其他人便倒毒药给大家喝,结果手拔塞子的时候便已中毒,不久身亡。
  3. 女人C被吓死。
  4. 灯突然熄掉,D紧张地按了椅子的扶手,触动机关中毒而死。
  5. 女人E试图从大门逃出,结果触电而死。
  6. 再次熄灯,灯亮时F被打死,子弹似乎从外面的庭院射入,G的头皮被子弹擦破。

至此八位客人还剩三位:G、H、I。H借帮助G包扎的机会突然把G打翻绑起来,这时I用刀子顶住G的后背……

真相
凶手是G。他设计了一套音响系统,事先录下各种可能需要的话,完成之后杀死了电工(死者A)。他录音时对着玻璃杯讲话,从而隐藏了自己的声音。他在杀死F的时候开了两枪,一枪击中F,一枪擦过自己的头皮,造成凶手在庭院外面的假象。在所有的客人中只有G一个人和“声音”有过对话,H从这里看出了破绽。

H指出G是凶手以后,G让H帮他写供词。这也是G的计谋,因为H写字时有咬笔头的习惯,G事先在钢笔里藏了毒药。幸亏I提醒,H才幸免于难。最后H和I成功逃出,G自杀身亡。

本作和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在布局上的6点相似之处
  1. 主要人物在一开始收到匿名邀请信。
  2. 到了地方发现主人不见身影。
  3. 主人做出死亡预告。在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里是十个小黑人,在本作中是留声机。
  4. 发生连续死亡事件。
  5. 主人是在场人物之一。
  6. 主人采用某种诡计隐藏自己的凶手身份。在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里面是假死,在本作中是用子弹打伤自己。

不同的是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里面最后所有人都死了,而本作最后活了两人,也正因为这个原因And Then There Were None的布局更加华丽,而童谣杀人、漂瓶解谜的手法也更加浪漫。

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Agatha Christie在写And Then There Were None的时候有没有借鉴本作。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本作在1934年曾经由Columbia电影公司改编成了电影The Ninth Guest,因此绝非无名小说。我个人认为Agatha Christie参考了本作的可能性相当大。

 

Posted by on March 25, 2009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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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Bruce, Case for Three Detectives (1936)

Leo Bruce的出道作。书名当中的three detectives意思是说一个案子由三个侦探来破,其实最后是一案四破,因为三位“著名侦探”的推理都不正确。

案子经过非常简单。在一个房子里,大家听到女主人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枪响,赶过去发现房间大门自内锁住,遂破门而入。女主人中刀死在床上,电话线被切断。房间的窗子倒是可以出入,但是窗子下面的花圃地上没有脚印。书里附了一张有趣的图,和常见的插图不同,不是房子的平面图,而是房子外部的纵视图,标出了每扇窗户。

接下来到了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三位“名侦探”出场了!他们是

  • Lord Simon Plimsoll (Lord Peter Whimsey)
  • Monsieur Amer Picon (Hercule Poirot)
  • Monsignor Smith (Father Brown)

这几人的言谈举止都和原型有几分神似。他们在鱼缸里找到两根绳子,可能是凶手使用的,但是凶手没有时间在大家破门而入的时间里顺绳子爬下窗子。他们了解到死者有一个继子可能是房子里的某个人。他们围绕“绳子”的使用给出了三种不同的答案:

Lord Simon Plimsoll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荡着一根同谋放下来的绳子到了隔壁屋。
Monsieur Amer Picon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顺着绳子爬到上面的空屋。
Monsignor Smith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荡着一根同谋放下来的绳子到了隔壁屋,再顺着绳子爬到上面的空屋。

三位侦探给出的凶手和手法都不一样,到底谁是对的?

Sergeant Beef揭露真凶
男主人和女主人合谋出演一场恶作剧,女主人在枕套上泼了红墨水,然后假装大叫假装被刺。

大家都以为男主人是凶手的时候,Sergeant Beef突然又来了一个转折。原来凶手另有其人!凶手进入现场以后识破女主人的恶作剧,遂假戏真做杀死了女主人。男主人怕被怀疑因此没有交代真相。

作者为了在结尾搞出多一重的转折而牺牲了fair play,这个处理我觉得可以接受。本书最精彩的地方在于对三位“名侦探”的描写惟妙惟肖,熟悉Dorothy Sayers、Agatha Christie、G. K. Chesterton的读者难免会心一笑。如果有人喜欢这一类的戏谑仿作,我推荐Marion Mainwaring的Murder in Pastiche (1955)。

 

Posted by on March 25,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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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诡计抄袭

说到诡计抄袭,忍不住多讲几句。其实我并不完全讨厌诡计抄袭。诡计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难讲,确实容易撞车。同样的诡计,在不同的布局下用出来,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对于这种“抄袭”,我不仅不反对,甚至可以欣赏。另外一点,所谓“抄袭”有的时候很难界定,甚至一些经典,也存在“抄袭”的嫌疑,这个我觉得不存在绝对的准则,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Agatha Christie, And The There Were None (1939)够经典吧,其实早在9年前Gwen Bristow & Bruce Manning, The Invisible Host (1930)就给出了类似的布局,但是这毫不抹杀And The There Were None的地位。又比如岛田庄司的《异邦骑士》,和Gelett Burgess, Two O’Clock Courage (1934)惊人地相似,就有点说不清楚。再比如高木彬光的《魔咒之家》,那就是赤裸裸地抄袭John Dickson Carr, The Reader Is Warned (1939),士可忍孰不可忍了。我想关键是一个尺度的问题。

p.s. 关于《异邦骑士》和《魔咒之家》的抄袭问题,似乎以前没有人提出过,希望有人可以印证一下。

 

Posted by on March 23, 2009 in Uncategor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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