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采用双线叙述。一条线的视点人物是小女孩A,另一条线的试点人物是警察B。
小女孩A是小学生,父亲早逝,与母亲C相依为命。11月24日,静冈县山中发现不明女尸,死因是后脑被殴。11月28日晚,某风俗店女老板D当街被刺身亡,经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在晚11:30-12:30之间。A的学校老师看到A身体上有淤青,怀疑A受到母亲C虐待,对A进行家访。C说A自己不小心从楼梯摔下,并得到邻居证实。
断章:C刺死D,并利用女儿A完成不在场证明诡计。
A在学校受到同班同学欺负。C多年前曾在风俗店卖身。警察F数年前曾见过C,与警察B一起查案。C声称自己当晚在某家庭餐馆打工到深夜,回家后看午夜电视节目,女儿A可以证明。A斩钉截铁地向警察证实案发时C确实在看电视。来自寄养家庭的男生E同情A。A被母亲C逼迫洗冷水浴,产生了杀死C的念头。警察B、F采访风俗店,得知店里的女子都被D精神控制。A与E按照有栖川有栖的《不在场证明讲义》推演案情。E提出A当晚看到的可能是节目录像,但A说自己几天后打扫卫生时看到录像机上沾满灰尘,没有使用过,所以不可能是这个诡计。E与A母发生冲突,后被送回福利院。A用烟灰缸打死母亲。
一个看似地味的不在场证明诡计,作者借用故事人物洋洋洒洒地引用有栖川有栖的《不在场证明讲义》,最后真相揭露竟然是叙述性诡计,并给出了讲义之外的新解答。叙述性诡计其实是老梗,但由此制造出一种新的不在场证明,也算是一种新型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