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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耶雄嵩《鸦》(1997)

1997“本格推理Best”第一名

哥哥A为了调查弟弟B的死因,只身一人来到弟弟生前住过的一个神秘村落。这个村落就像世外桃源,村民都听从一个叫做“大镜”的人的领导,但是“大镜”的真实身份一直是个谜。A在调查过程中得知村里半年前还发生过一起自杀事件,死者C是个炼金术师,生前不服从大镜的领导,在自家自杀身亡,现场周围覆盖无足迹大雪。A去现场调查,发现绿色的地板上有一个红色的手印,缺了一个手指,应该是C自己留下的。屋里有一个装满水的大水瓶,门外有一口井。

接下来村子里连续发生杀人事件。小说采用三视点叙述,一个是A的视点,另外是两个叫“樱花”和“橘花”的小孩的视点,“樱花”是哥哥,“橘花”是弟弟。村民相信凶手的手臂上会出现斑纹,但等了很久都没有出现。村民们开始怀疑A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A的处境越发危险。

A终于想出了大镜的秘密,跑到大镜的宫殿,准备揭露他的身份……

A的推理
C死时手心没有血迹,凶器刀柄上也没有血迹,可是地上却有血手印,说明不是自杀。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个村民注意到绿地板上的红手印呢?因为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全都是红绿色盲!只有大镜可以分辨红色和绿色!其他能分辨红绿色盲的人都会被当作“鬼子”杀害!

村头的一片绿树中间有一行红色的枫叶,只要沿着枫叶一直走就能出村,但是村民们却看不出来。

A推测大镜杀了C,发现外面下起了大雪,为了不在雪地上留下脚印,藏到了外面的井里。屋里放了装满水的大水瓶,说明井已经停止使用了。B(A的弟弟)最先发现尸体,他帮C盖好了井盖。

侦探麦卡托的推理
C就是大镜,他是自杀。

他不小心断了一个手指之后,认为自己不再完美,对自己感到幻灭,因此决定自杀。他刺了自己一刀之后,刻意在手上沾血,刀柄却维持干净,制造谋杀假象。他认为如果村民发现他被人杀害,之后却没有人手臂上出现斑纹,“大镜”这个迷信就会受到怀疑。他未能预计之后下起了大雪。

B来到现场之后为了维护大镜的秘密,特意擦干净了C手上的血迹,将现场还原成自杀。

令人错愕的B的死亡真相
A=樱花,他在十五年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之后变为弟弟的人格,以B的身份出现在村落。再以后他又恢复成自己原先的人格,以A的身份回到村落。因为人格差异巨大,所以言行举止完全不同,村民把他当成另外一人。

三个视点当中,A和橘花发生在当前,樱花(=A)发生在十五年前,而樱花和橘花这两个人虽然名字相似,在小说中又分别以哥哥和弟弟的身份出现,但是实际上却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设定可以说是极其诡异。本来作者采用三视点叙述,很容易让人想到叙述性诡计,但是因为之前的血迹、雪地足印都相当古典,让人越读越觉得是一部正统本格,重点不在叙述性诡计,慢慢地疏于防范。等到麦卡托轻描淡的一句“不是吗,樱花先生?”五雷轰顶,为时已晚。

 

Posted by on April 18,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missing footprint,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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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孙子武丸《弥勒之掌》(2005)

本书共分九章,第一三五七章标题为“教师”,二四六八章为“刑警”,最后一章标题为“弥勒”。从标题便可看出作者采用双线叙事……没错,又是叙述性诡计。

本书的情节围绕两个人物“教师”和“刑警”发展,一开始教师的妻子失踪,刑警的妻子在宾馆里被人杀害。两人分别着手调查此事,都发现各自的妻子和一个叫“拯救御手”的新兴宗教有关。这个宗教非常奇怪,通过收取会费赚了很多的钱,曾经有好几个人扬言要状告该教会,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都不了了之。教师偶遇自己n年前的一个女学生情人。

教师在教会碰到前来调查的刑警。刑警为了深入调查团体内部的秘密,说服教师加入教会,与此同时,他利用自己的眼线打听到了教师的妻子的下落。刑警正要带教师去找他妻子,却得到消息,教师的妻子在宾馆被人杀害了。

二人终于打入教会内部,见到了团体首领,准备揭露她的罪行……

教会内幕
教会首领在弥勒佛像等宗教信物上安装了窃听器,从而获得会员的私人秘密,用来要挟和勒索会员。
两起凶案的骇人真相
杀死刑警妻子的是教师,杀死教师妻子的是刑警。

刑警认定教会害死了他的妻子,所以他在找到教师的妻子以后,努力逼问教会的秘密,却没问出个所以然。二人发生争执,过程中刑警误杀了教师的妻子。

刑警的妻子恰是教师n年前的学生情人,她要和教师结婚,教师不从,发生争执,同样是误杀。

作者这里玩弄了一个典型的叙述性诡计,即通过双线叙事混淆时间。叙述顺序为:
教师妻子失踪->刑警妻子遇害->教师偶遇旧情人
所以读者很难怀疑到刑警妻子=教师旧情人,因为教师遇到旧情人的时候,刑警妻子已经死了嘛。可是实际的发生顺序为:
教师妻子失踪->教师偶遇旧情人->刑警妻子(教师旧情人)遇害

小说最后教师和刑警在要挟之下双双加入教会,还开枪打死了刑警的朋友记者,结局相当黑暗。

 

Posted by on April 18,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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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J. Connington, In Whose Dim Shadow (1935)

“The Grove”小区深夜传来枪响,巡警进屋查看,在一间闲置公寓里发现一具尸体A。死者手戴手套,中弹而死,现场未见凶器,地上打翻了一桶油漆,踩了几个脚印,在一个油漆桶里找到一个T形饰物,地上发现一条沾血手绢。记者赶到现场,警方逐一调查死者邻居。死者身份确定,死者遗孀B就住在公寓楼上。

警方审问B,得知A长年在外经商,把B一个人留在家里教法语。Chief Constable Sir Clinton贴出广告,请人认领T形饰物。一个女孩C前来认领,审问之下警方怀疑到她的男友D。Sir Clinton到D家查问,从女仆口中得知凶案当晚D在家烧了一双鞋子。警方逮捕D。

报纸上报道了A在轮船上消失的故事,警方找到A的律师E,得知A其实一直犯有重婚罪。Sir Clinton发现A生前数次从自己账上取出巨款,猜测有人以重婚罪名勒索A,A坚持不住,约对方到闲置公寓,想要杀人灭口(手套即为证据),结果反被凶手杀死。嫌犯D招认当晚经过公寓,被A误认是另外一人,二人发生打斗,过程中D遗失了自己的T形饰物。之后A发现是个错误,向D道歉并赔钱,D用自己的手绢擦拭血迹,丢在现场。D说他没有杀死A。

律师E依A的遗嘱在报纸登出巨额悬赏,索求关于凶手的相关线索。A之前的一个雇员,小区居民F给Sir Clinton写了一封信。

警方发现F死在自己的公寓里,房门自内锁上,破门而入后,发现钥匙插在里面的锁眼里,钥匙上套了一个橡皮圈。楼道里的保险丝被人破坏,扶手上有一点蜡。警方随后收到两封信,一封是F说可以提供线索,另一封却是F自杀的遗书。遗书上没有指纹,却查出石松粉(lycopodium)的痕迹。手上搽了石松粉,就不会在接触的东西上留下指纹。

真相
凶手是案发时出现在现场的记者。A约记者(勒索犯)在空公寓见面,因为不认识对方,将路过的D误认为是勒索犯,打斗过程中A发现D年龄太轻,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几个小时后记者(真正的勒索犯)赴约,与A发生搏斗,A掏枪反被打死。凶手溜走之后迅速换装,以记者身份重新出现在现场,但被F看见。
密室手法
记者在自己的房间杀死F,将尸体搬到楼上门边,钥匙插入匙孔。他在钥匙上挂起一个橡皮圈,枪口穿入圈里,扳机上套一根细线,细线两端从锁眼里伸出,顺栏杆引入楼下记者自己的房间,中间有一小段用蜡固定。他为了防止邻居看到,破坏了走廊照明的保险丝。他之后从自己的房间拉线引动扳机,发了一发空弹,收回细线,再假装听到枪响返回F门外。

F死时在记者的房间里留了大量的血,搬动尸体后,记者为了不让后人看出破绽,划破了自己的胳膊,在现场流了很多自己的血。(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凶手,到底是聪明还是笨……)他在手上搽了石松粉,假冒A的笔迹,伪造了A的第二封信。(这一点也很愚蠢,戴手套不就完了?万一被警方查到购买石松粉的记录……)

本书开篇时节奏有些拖沓,之后密室完全可以充分展开,却急于收尾,节奏过快,殊为可惜。总的来讲还是一部不错的本格推理。人物塑造比较成功,尤其是开头的Constable Danbury,相当有趣,可惜之后也没有展开。这里顺便介绍一下英国的警官升级制度:

police constable < sergeant < inspector < chief inspector < superintendent < chief superintendent < chief constable

所以chief constable是很大很大的官。

 

Posted by on March 19,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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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 Ranken et al., Murder Pie (1936)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期英国的detection club以故事接龙的形式出了两本书:The Floating AdmiralAsk a Policeman。一帮澳大利亚作者受此启发,决定也以故事接龙的形式创作一本侦探小说,于是就有了这本Murder Pie。全书共十六章,每章由一位作家编写,最后由Ranken收尾。因为个人喜好不同,每章的叙事口吻、线索选材也都风格迥异。

故事开始是一位心理学教授发现自己的课程助理被弃尸在河里,警方着手调查案件,在现场发现散落的火柴棍。接下来新线索层出不穷:伪造婚姻、勒索犯、遗落的手绢、烧掉的文件……整体的阅读感觉就是——凌乱。一直到最后案件解决,也丝毫没有惯常的清爽感,反而更觉得剧情无比混乱,看来推理小说毕竟不是武侠小说,故事接龙的法子实在行不通。

我一直觉得,推理故事的最佳载体是漫画,既形象又给读者留够思考时间。推理故事的最佳作者数是两人(比如Ellery Queen),既能保证故事的连贯性,又能避免出现大的纰漏。

 

Posted by on March 9,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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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 MacDonald, The Rasp (1924)

Anthony Gethryn出场作。本书具有强烈的黄金时代烙印。死者死在自家书房,现场只有门窗两个入口,门口一直有人监视,窗户下面的湿土没有足迹。凶器是一把锉刀,现场有打斗痕迹,一张桌子上留下了长长的锉刀印,显示凶手曾将凶器放在上面。起初屋里各人均有不在场证明,但进一步调查发现各人证词都有不严谨处。警方在锉刀把手上验出A的指纹,便将他逮捕收监。

诡计
凶手从楼上顺绳爬下,经窗户进入现场,完成凶案。因为窗下湿土没有足迹,所以Gethryn断定凶手没走地面。凶手在自己楼上的房间门口挂了一个请勿打扰的牌子,行凶时在屋里用帽子和衣服做出一个假人,制造出不在场证明。他事先将一个可以拆卸的木把手装在一个木工工具上面,在做木工的时候让A帮着拿了一下,骗取了他的指纹。凶手用锉刀行凶完毕之后,装上木把手以陷害A。他在装把手时曾将锉刀放在桌子上,留下了一条长印。Gethryn从这点看出了破绽:锉刀把手有相当粗细,如果整个放在桌子上,那么只有锉刀尖会和桌子接触,只会在桌上留下一个小点,而不是一条长印。长印说明凶手一定曾将把手卸下,把平整的金属刀面整个放在桌子上。
 

Posted by on March 2,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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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atio Winslow & Leslie Quirk, Into Thin Air (1929)

本书曾入选多个密室书单,相当有名。这两个作者只写过这一本侦探小说。

故事一开头便连续提出好几个不可能犯罪的谜题。干净的石板上突然浮现出文字,镜子表面出现了不久前刚刚处决的传奇怪盗Spook的指纹。犯罪学权威Dr. Klotz判断指纹为真,认定Spook未死,带领大家去挖他的坟墓,却发现Spook的尸体好端端地躺在棺材里,手上的指纹和镜子上的指纹相同——难道尸体会走?更奇怪的是,棺材里出现了Dr. Klotz私藏的一枚宝石!

接下来连续发生两起杀人案,先是通灵会上,凶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升天消逝,尔后又有一次凶手被人逼到墙角,却在空气中凭空消失。Dr. Klotz也死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桌上的定影液被人打翻,相片被人取走。

魔术师讲解凶犯手法
凶手采用了大量的魔术手法。事先用有文字的石板替换了干净的石板,用印上真指纹的镜子替换了原来的镜子,将宝石放到棺材里。消失的方法是用人形钢丝撑起发光布,将大家注意力引到某一个方向,然后猛然收回魔术道具。
 

Posted by on February 19,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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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ickson Carr, To Wake the Dead (1938)

第一起杀人案发生在一个房子里,尸体被发现时,A醉倒在现场。现场有A的指纹,因此警方怀疑他是凶手,等他醒来之后审问,却什么也没问出来。A完全不记得自己如何来到现场,只迷迷糊糊地记得见到一个身穿旅馆服务生制服,手托托盘的人。死者死于颈部窒息,但A有一只胳膊坏了,所以无法勒死死者。

警察把A投进监狱,紧接着便发生了第二起杀人案。一人死在旅馆里,凶案发生当晚楼道入口一直有人监视,没有外人进入。死亡方式很奇怪:有人把死者放在大衣柜里(大概是这种样子),脖子上缠了毛巾,置于柜子开口处,合上柜子,活活夹死。

诡计
凶手是A。他因为只有一只胳膊能使劲,所以故意采用勒死的方法杀人,以洗脱自己的嫌疑。他杀死第一个人的时候将受害者的脖子缠上毛巾,放在床尾板的凹陷处,施力压死。之后故意留在现场,理所当然地被关进监狱,这样在第二起凶案的时候就有了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第二起凶案发生当夜,他从警局偷了一套警察制服,从火灾逃生通道窜入旅馆楼道。因为警察制服和服务生制服很像,他又推着一车旅馆毛巾,大家都把他当成了服务生。他之前撒谎说看到手持托盘的服务生,也是为了将人们的思路引到这个方向。

嗯……看上去不错。可是,他是怎么从监狱里跑出来的呢???

答案让人跌破眼镜:监狱里有秘道!而且不止一个,一共三个!天啊,Carr居然也用这种伎俩,虽然不是主要诡计,但是到最后解答时才给出,而且之前警长还信誓旦旦地说过绝对不可能有人越狱,不客气地说,完全违犯了侦探小说的公平性!

话虽如此,关于制服的诡计还是很有创意的,值得肯定。

 

Posted by on February 14, 2008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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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Dickson Carr, Hag’s Nook (1933)

Dr. Fell的登场之作。本书主要胜在气氛渲染,诡计虽不算惊艳但也还不错。一定要看英文原作,翻译不可能有这个味道。

故事发生在一个古老恐怖的监狱里。第一任监狱长规定,后代长子都要在监狱守夜一晚,浏览过保险箱里的信件,方可继承遗产。长子A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去探取信件,大家从远处望见他走进监狱大门,打开了里面的灯。过了一会儿他熄了监狱的灯,大家便去和他会合,却发现他死在阳台下面,被钝器击中脑壳毙命。保险箱里的信件盒也不见踪影。

与此同时A的堂弟B也消失不见。之前有人看到B收拾行囊,因此大家怀疑是B杀死了A随后潜逃。

诡计
凶手知道A十分害怕晚上进入监狱,便怂恿B代替A去取信。B收拾行囊,穿上A的衣服去了古堡。凶手提前杀死A,安放在阳台下,并和众人一起赶到现场,发现A的尸体,之后再在另外的会合处杀死B,完成不在场证明。

Dr. Fell从两处发现了破绽。第一、当晚下大雨,窗户下都是积水,可是通往阳台的大门打开,门口却没有积水。说明有人在雨停之后,也就是发现尸体的后半夜进去开了门。第二、监狱的灯比预定时间早熄了十分钟,而B的手表正好快了十分钟。

凶手的动机是要取出信件,因为信件可以证明他之前杀过人。

小说里的一个有趣字谜
一首诗的每一行都是一个谜语,谜底的首字母可以连成一句话。
 

Posted by on February 12,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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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 MacDonald, Warrant for X (1938)

Mr. Garrett在茶馆里听见两个女人A和B的对话,计划一个婴儿绑架案(二女对话中管受害对象叫“it”,意指小孩)。Garrett追踪二人未果,返回茶馆,拾到一女遗留的的一只手套和里面的一张购物清单。Garrett到警察局报案,警察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Garrett通过朋友C太太找到Colonel Anthony Gethryn求助。

Gethryn关于购物清单的精彩推理,如何找到D
Gethryn研究购物清单发现,列在最前面的几项物品都是周末可以买到的,而最后两项物品“L. Lamb”和“1lb. st”(解释为leg of lamb羊腿、1lb of suet一磅牛油)周末则买不到。购物清单握在手套里,说明当天要用。当天正是周末,为什么要在购物清单上写下买不到的东西呢?仔细研究最后两行的字迹,发现抖动很厉害。Gethryn猜测字条主人是在公共汽车上写下的最后两行,意思当是L. Lamb(人名)住在1 ll. street(ll开头的街,1号),“lb”其实是“ll”。

排查附近ll开头的街,很快找到了L. Lamb女士,以下称为D。

D承认她当日遇到了A(二女中的一人)。A在主顾E家做女佣,Gethryn到E家拜访,了解到E家通过一家叫做KJB的中介公司雇到了A,但是A几日前已离开,这条线索中断。Garrett去KJB公司调查A的情况,也没有查出什么名堂。

Garrett一日之内三次遇险,险些被人推下电车轨道。Gethryn判断因为Garrett在KJB打草惊蛇,所以招来杀身之祸。这时传来E家女主人自杀的消息。Gethryn给手下开出4大条加12小条指示,严密监视KJB。

Gethryn阅读E家女主人的自杀报告,猜测她生前遭人勒索。他手下在KJB门口拍下监视录像,一天之内有数名身着制服的佣人进入,调查表明这些人都在职,既然没有转换工作,到中介公司来干什么?Gethryn进一步判断KJB有鬼。

Gethryn设局请C太到KJB雇佣女佣一名(F),并假修情书一封给F看见。不久C太果然受到KJB勒索,Gethryn手下早有准备,一举擒获勒索犯。

女佣F逃走。警方虽然抓到了勒索犯,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KJB和勒索案有任何关联,案情陷入僵局。这时F约Gethryn在某地见面,欲提供线索。Gethryn按时赴约,却发现有人先下手杀死了F。Gethryn突然意识到F的箱子还留在C太家,飞车赶至C太居。没想又被人捷足先登,女佣被人打晕,箱子翻开,所幸C太晚上不在家没有受伤。Gethryn研究箱子里的杂物,发现有一张纸被撕走,只剩一个小角,纸质粗糙。Gethryn从纸质判断是存包的小票。警方迅速在各个存包处安插眼线。

果然很快有一个小孩取走手提箱。两个警察跟踪小孩,在人群之中看丢了一分钟,手提箱便被人取走!原来有人付给小孩钱让他取包,从小孩对那人长相的描述得不到任何情报。警察长官大发雷霆,所幸两名笨警察当中的一名事先打开手提箱记录了里面的东东。其中有一捆钞票上写着一行神秘的字:L 10-5 A 10-11。

这一行字是什么意思?找到F夫妇和G夫妇
Gethryn推断10-5和10-11是日期,指10月5日和10月11日。L=Leave,A=Arrive。什么样的旅行需要6天时间?横跨大西洋!通过排查11日入港的游轮旅客清单,警方锁定船上只有两个小孩,即F夫妇的儿子和G夫妇的女儿。其中G夫妇的女佣和Garrett的描述吻合,姓名首字母也和女佣A相同,Gethryn猜测她就是A,受人指使要绑架G夫妇的女儿。

警方暗中跟踪保护G夫妇,一直没有情况发生。Gethryn看马戏的时候突然想到,当日在饭馆里Garrett并没有看见两人说话,只是通过听到的声音,判断语气强硬的人长相比较凶悍,语气软弱的人长相比较漂亮,但是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受人指使的那个女佣B,可能其实长相比较凶悍,那么有可能她其实是F夫妇的女佣!Gethryn迅速和F家取得联系,但是晚了一步,F的小孩已被绑架,F先生正带着一箱赎金去车站和凶手会面……

最后是Garrett和凶手一系列紧张的action。不用说,到头来坏人伏法,小孩平安。

 

Posted by on February 11,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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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D. James, A Taste for Death (1986)

阅读P. D. James的小说有一个技巧,那就是只读对话,对话之间冗长的叙述和描写全都可以略过不读,对情节没有任何影响。这个故事开头还挺吸引人,在教堂里发现一位从男爵(baronet)和一个流浪汉的尸体。接下来有大段的调查,但是基本没有任何推理,直到快结尾的时候才出现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凶手在现场落下了一枚钮扣。这件证物一出现,凶手身份也就大白天下,实在无趣至极。

罗罗嗦嗦扯了四百多页,就像一块注水猪肉,偏偏各方评价居然还都很高,不禁让人无语。

 

Posted by on February 4, 2008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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