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商人A消失,他的表兄B认为他去了美洲。B在树林里挖洞。肉店里发现疑似A的无头碎尸。树林中有一快石头上面有血迹,似乎和命案有关。神父C的女儿D在垃圾堆里发现一个内部沾满血迹的皮箱,上面有A的名字,神父C以前曾经向A借过这个皮箱。D担心这个皮箱会惹麻烦,便和小孩E一起去树林埋掉。E突发奇想,偷了几条鳟鱼想放到皮箱里一同埋到地里,结果回来发现皮箱消失了!
神父C在海滩上捡到一个骷髅头,怀疑是A的脑袋,于是请人用粘土把它恢复原貌。恢复出来的脑袋很像A,但是粘土里面的骷髅头变成了一个椰子!是谁偷走了骷髅头?
警察怀疑B杀死了A。B招供自己和A在树林里发生争吵,他出手打晕了B,之后去了酒馆。
警察在A挖的洞里找到皮箱,里面塞了鱼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Grimsby来的礼物”。
医生F的女儿G承认自己当晚进入树林与某男密会,她看到一个黑衣人从林子里跑过。青年H当晚在酒馆和人发生争执受伤。D在博物馆里见到A的骷髅头。
Mrs. Bradley从神父家的女仆那里得知她把A的皮箱装满了脏衣服送给洗衣妇I。Mrs. Bradley和E在树林里搞犯罪现场重建,突然一支箭擦着Bradley的头钉进树干。H的丈夫J以Robin Hood的装束出现,并向Bradley道歉。
骷髅头从博物馆里消失。警察在Mrs. Bradley的指引下在肉店柜台抽屉里重新找到了骷髅头。
这时传来消息,凶手自杀了。
J把A的尸体拖到石头上,搞不清楚A到底死了没有,切下A的头。H和医生F进入树林,之后G和H进入树林。G看到的黑衣人是她父亲F。H发现尸体后跑到酒馆和人打架。J回家拿了工具于半夜回到树林,切割尸体,脱下尸体衣服,用皮箱装回家。他老婆帮他洗了衣服,他居然还留下死者的裤子自己穿!
皮箱后来是J埋在地里的。J最后自杀了,尽管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凶手——他分尸的时候A已经死了(Mrs. Bradley是怎么知道的???)。
本书是Gladys Mitchell的第二部作品,在作者的系列作品中非常具有代表性。如果概括成两条,就是荒诞不经、纷乱无章。
一、荒诞不经。要我说本作中的人物几乎个个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经常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为什么B要挖洞?为什么E要把鳟鱼放在皮箱里?为什么凶手要碎尸?为什么要把尸体搬到肉店里?为什么要移动骷髅头?这些谜题最后全都没有合理的解释!我很欢迎侦探小说里有怪诞的情节,但有一个前提是任何怪诞的情节最后都必须得到合乎逻辑的解释,不能变成荒诞。而Gladys Mitchell的小说却偏偏走的是荒诞路线,让我无法接受。
二、纷乱无章。本书的故事叙述极为混乱,线头既多且杂,缺乏条理。一会儿蹦出这个人,一会儿又蹦出那个人。案发当晚大家像赶集一样,一个接一个地在树林里冒头。Mrs. Bradley破案没有什么目的性,基本上是随机行走,碰到谁算谁。也没有推理,到最后我也没明白她怎么看出的凶手。
如果荒诞纷乱也算是一种风格,那么我必须承认Gladys Mitchell是个中高手,能够完全不顾读者感受,一部接一部地制造同一类型的小说,还不是简单地重复自己。我说这个话并没有讽刺的意味,因为细究起来,侦探小说当中或许当真可以划分出一个“荒诞派”。这方面的顶级大师当数Harry Stephen Keeler,一生写了数十部情节无限复杂、内容荒诞不经的“网式”(webwork)侦探小说,也有不少拥趸。Peter Dickinson或许也可划归此派。
很奇怪我在网上找不到Gladys Mitchell和Harry Stephen Keeler的比较,单看本作实在是像极了Keeler的作品。本作当中有“移动骷髅头”(traveling skull)的设置,而在Keeler的每部作品中都一定会出现骷髅头(MacGuffin,指跟剧情无关但一定会出现的东东)。Gladys Mitchell比Keeler出道更早,我很怀疑Keeler受到她的影响。
本作最后给出Mrs. Bradley的侦探笔记和人物行为时间表。应该还有图,但是我看的Rue Morgue新版没有图,可能是出版社略去了(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