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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impossible crime

Leo Bruce, Case for Three Detectives (1936)

Leo Bruce的出道作。书名当中的three detectives意思是说一个案子由三个侦探来破,其实最后是一案四破,因为三位“著名侦探”的推理都不正确。

案子经过非常简单。在一个房子里,大家听到女主人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枪响,赶过去发现房间大门自内锁住,遂破门而入。女主人中刀死在床上,电话线被切断。房间的窗子倒是可以出入,但是窗子下面的花圃地上没有脚印。书里附了一张有趣的图,和常见的插图不同,不是房子的平面图,而是房子外部的纵视图,标出了每扇窗户。

接下来到了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三位“名侦探”出场了!他们是

  • Lord Simon Plimsoll (Lord Peter Whimsey)
  • Monsieur Amer Picon (Hercule Poirot)
  • Monsignor Smith (Father Brown)

这几人的言谈举止都和原型有几分神似。他们在鱼缸里找到两根绳子,可能是凶手使用的,但是凶手没有时间在大家破门而入的时间里顺绳子爬下窗子。他们了解到死者有一个继子可能是房子里的某个人。他们围绕“绳子”的使用给出了三种不同的答案:

Lord Simon Plimsoll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荡着一根同谋放下来的绳子到了隔壁屋。
Monsieur Amer Picon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顺着绳子爬到上面的空屋。
Monsignor Smith的解答
凶手杀人之后从窗子爬出去,荡着一根同谋放下来的绳子到了隔壁屋,再顺着绳子爬到上面的空屋。

三位侦探给出的凶手和手法都不一样,到底谁是对的?

Sergeant Beef揭露真凶
男主人和女主人合谋出演一场恶作剧,女主人在枕套上泼了红墨水,然后假装大叫假装被刺。

大家都以为男主人是凶手的时候,Sergeant Beef突然又来了一个转折。原来凶手另有其人!凶手进入现场以后识破女主人的恶作剧,遂假戏真做杀死了女主人。男主人怕被怀疑因此没有交代真相。

作者为了在结尾搞出多一重的转折而牺牲了fair play,这个处理我觉得可以接受。本书最精彩的地方在于对三位“名侦探”的描写惟妙惟肖,熟悉Dorothy Sayers、Agatha Christie、G. K. Chesterton的读者难免会心一笑。如果有人喜欢这一类的戏谑仿作,我推荐Marion Mainwaring的Murder in Pastiche (1955)。

 

Posted by on March 25,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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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Louis Marsh, Dead Box: The Brown from the Sun Adventures (2004)

很难得欧美如今还有人在写真正的不可能犯罪小说。这部书从写作风格上看是不可能犯罪和硬汉的结合,作者可能受到了Bill Pronzini的影响。

故事开头极其抓人。警方收到死亡威胁,说某天下午一点会在某个地址发生凶杀案。警长带人到了地点,在房子四周装满监视器,派三个警察和自己各守房子的一边,每个人可以看到临边的两个人,同时也被临边的人监视。快到一点的时候一辆车被另一辆警车追缉,在房子跟前停了下来,车里出来一个女孩,冲进房子里的一个大保险箱里(里面可以走人的那种),把保险箱从里面锁住。警察叫来锁匠打开保险箱,发现女孩被人用刀刺死了!绝对不是自杀!

Sun侦探社的人开始调查这个案子,却在半截被人指控隐瞒案情,勒令中止调查。

以上是故事的第一部,基本上是解谜推理的布局。故事的第二部笔锋一转,讲一个叫Bill的硬汉,工作不顺,在书店碰到一个叫Holly的美女,然后莫名其妙地卷入一系列绑架、杀人的罪案中。这里面也有一段不可能犯罪。Bill被人下了药以后被绑到了一架飞机上,他在高空中看到巨大的“可口可乐”字样。之后警方接到电话举报Bill杀人,警方在Bill的屋里找到一具女尸,但是从尸体体温判断的作案时间看Bill并不在现场,Bill于是被释放。Bill收到一个录影带,里面有他和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的录像,如果他不合作,对方就要把录影带公开。Bill完全不记得自己有过这个经历。

第三部两条线汇总。Holly就是追缉第一起命案里面死去的那个女孩的警察。Sun侦探社的侦探查出真凶。凶手要强奸Holly,Bill赶来救她……接下来是大段的动作片。

保险箱杀人的诡计
凶手是警长。他布置这个局的目的是为了陷害Holly。他安排机会让Holly追查这个女孩,事先跟女孩说好如果无处可逃就躲到这个保险箱里给他打手机。女孩躲进保险箱以后他把自己的大衣挂起来,让两边的警察以为他还在岗位上,跑到保险箱门口敲门。女孩放他进去,他把女孩杀死,然后把保险箱撞上,事后篡改拼接监视器的录像。
Bill卷入的命案真相
所谓的飞机其实是模拟器。和女孩发生性关系的录像带系伪造。警长陷害Bill杀人,本来想通过中央系统控制房间温度,从而改变尸体温度,伪造凶手死亡时间。结果却把整个空调系统弄垮了。

我是在iPhone上看的Kindle版本,之前对这个作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在网上查了一下,也查不到什么信息,好像还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部书。

 

Posted by on March 22,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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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n Berrow, The Footprints of Satan (1950)

可能是Norman Berrow最好的不可能犯罪小说,主要是这部小说里面提出来的问题很新颖。

主人公Gregory来到乡村找他的Uncle Jake,这是一个宁静的小村庄,居民不多,说话都有点乡土气息。某天晚上天降大雪,直到快早上才停。Gregory早起在自家门口不远处发现奇怪的足迹,看上去像是动物的蹄子。Uncle Jake倒是有一头驴子,但足迹肯定不是四足动物留下的,因为脚印不是两行,只有一行。几个居民顺着足迹追踪,发现足迹踩过树丛,穿过小房子A和亭子B,还出现在六尺的高墙之上!大家一直追到足迹的尽头Mr. Mason的房子,发现Mason用根绳吊死在房后的树上,树枝上面靠近主干的地方掉了一点积雪。房子的房顶周围有一圈怪物的足迹,可是房顶既高且陡,怪物怎么能踩在上面不滑下来?Mason死时穿着一双11号的靴子,屋里也有11号靴子的足迹,但是他的脚只有7号,脚上的靴子可能是佣人留下的。

Miss Forbes提出一种超自然的解释。怪物之所以没能进入Mason的房子是因为门口挂了十字架,怪物进不去房子所以只好在房顶上转圈。Miss Forbes取出一份剪报,上面记录了1855年有人看到“恶魔的足印”。

警方从照片上发现足迹的细小差别。一共有两种蹄印:一种蹄印的左半边比右半边偏窄,还有一种蹄印的左右两边对称。树丛上的两个蹄印都是不对称的蹄印。

接下来居民Croxley死在去警察局的路上。他的头部有一个伤口,和蹄印的形状一样,似乎被怪物踏中。Croxley周围有一圈怪物的足印,距离他的尸体大约七八尺。除此以外就是他自己的脚印,再没有其他的脚印。大路上找到Croxley抽剩下的大半截雪茄。Gregory说案发当晚Uncle Jake的驴子自己从圈里冲了出去。

Detective-Inspector Smith必须解决如下的不可能犯罪问题:

  1. 怪物的足迹到底是什么东东留下来的?
  2. 第一起案子里的足迹如何能在雪地中间凭空出现?
  3. 怪物看起来有相当的重量,如何能站在树丛上留下脚印?
  4. 如何能穿过小房子A?(在小房子一边的墙根处消失,对面一边的墙根处又出现了。房子上锁,房顶上没有足迹,周围也没有其他的足迹。)
  5. 如何能出现在六尺高的墙上?
  6. 如何能穿过亭子B?(夏天亭子是开放式的,但是冬天亭子用木板一直封到房顶,形成一个密闭的屋子,而且锁住。亭子顶上没有足迹。)
  7. 如何能出现在Mason的房顶的边缘之上?(房子周围没有其他足印或者梯子一类的印迹。房顶中央有一处天窗,但是没有打开的迹象。如果打开天窗一定会有雪从倾斜的天窗上滑落,可是房顶上的积雪非常完整。而且天窗距房顶边缘的足迹也有相当的距离。)
  8. 怪物的足迹如何在Mason上吊处凭空消失?
  9. 第二起命案中怪物的足迹如何能在Croxley的尸体处消失?
第一起命案的超复杂诡计(分9步完成)
凶手是Gregory。他把驴子的的两个蹄铁拆下来,反装在一双拆掉冰刀的冰鞋上。他在Mason屋里杀死了Mason,然后等雪停,制造出一系列的足迹。因为他把蹄铁反装,所以蹄印看上去的行进方向和他实际的行进方向相反。他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把天窗的活页拆下来,然后把天窗整个卸下(而不是把天窗从里往外掀开)。这样天窗上的雪不会滑落。把蹄铁系在一根长杆子上,从天窗探出去,小心地在房顶四周留下足印。
  2. 穿着11号的靴子,腰里系着蹄铁,抱着Mason走到外面的大树底下。把绳子系在树枝靠近主干的地方(那个地方最低),并且在树干上一个突出来的节上留下蹬踏的痕迹,好像死者蹬着这里上树。腾出手以后,站在树节上把绳子往外挪一点,因为绳子如果离树干太近,尸体的脚会碰到树节,就没法“上吊”了。这个步骤完成以后树枝靠近主干的地方积雪被破坏。
  3. 脱下一只靴子给死者穿上,然后穿上蹄铁,用另一只脚保持平衡。原地起跳,空中转体变成背对尸体,用有蹄铁的那只脚着地(蹄铁因为反穿所以对着尸体),然后脱下另一只脚上的11号靴子,稍微扭转身体给尸体穿上。这解释了为什么怪物足迹消失的地方离尸体这么近。
  4. 一路走到亭子B。亭子B虽然用木板封到屋顶,但是木板上端和屋檐中间有一个缝,凶手用手指扒着这个缝绕亭子移动了半圈。
  5. 继续往前走。踩着一道矮墙登上高墙,在高墙上留下蹄印。(从蹄印的方向看好像是先碰到高墙然后碰到矮墙,实际情况相反。)
  6. 小房子A的房檐下有一些装饰性的环,凶手抓着环荡到了亭子的另一边。
  7. 继续往前走。脱下蹄铁在树丛上轻轻留下脚印。这里凶手犯了一个错误,用不对称的蹄铁留下了两个足印,看上去好像怪物在树丛上单腿蹦了一下。
  8. 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换回自己的11号鞋(还是先换一只,再换一只),走回家里,留下回家足迹A。
  9. 第二天早上出来的时候,每迈一步就往旁边蹦一步,这样就制造出两条走向怪足印的足迹B和C。和之前走回家的足迹A连起来看,就好像Gregory早上出来第一个发现怪足迹(B),然后回屋一次(A),又出屋一次(C)。

这个诡计中取下天窗的一步感觉有疑问,如果真的把整个天窗取下,很难想象能不在屋顶留下痕迹。

第二起命案的诡计
Croxley看到Gregory拆蹄铁,因此Gregory杀人灭口。他为了掩盖Croxley出现在他家附近的事实,把驴子拉出来走了一圈破坏Croxley的足迹,事后谎称驴子发疯。他穿上Croxley的鞋子走到第二现场,然后换上马蹄走开。

Croxley被袭击时掉了一截雪茄,因为雪茄还剩的很长,所以不会是Croxley自己扔的,说明第一现场在掉雪茄的地点附近。

Norman Berrow还玩弄了一个小的叙述性诡计。

叙述性诡计
凶手Gregory一开始以类似主人公的面目出现(虽然不是第一人称),而且又是第一个发现尸体。一般来说,“发现”尸体的人不会是凶手,因为凶手早知道尸体在那里了。但是本作中“发现”尸体的人偏偏就是凶手。

总的来讲本书完成度相当高,颇值得推荐。气氛渲染非常成功,和1855年的历史事件结合紧密。书中人物形象最鲜明的是醉鬼Uncle Jake,其他人相对扁平。文字诙谐,叙述流畅,废话不多。缺点是书中关于“蓝女巫”的设置完全多此一举,可以删掉。

 

Posted by on March 19,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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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 Smith, Come to Paddington Fair (1997)

Whistle up the Devil作者的未出版作品。说是未出版也不尽然,只是在欧美未出版,在日本民间出版过很少量的几本。我入手的是一套电子版,很遗憾的因为和提供者签了卖身契,因此不能和任何人共享,希望大家理解。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John Dickson Carr
Lord of the Sorcerers

相当精彩的不可能犯罪,个人认为比Whistle up the Devil更好,主要是没有Whistle up the Devil那么乱。

故事开头就很抓人。金库管理人A被警方抓住,以监守自盗罪名被关押,其实他被女人B出卖。A出狱以后展开复仇行动。警察收到一封奇怪的信,里面有两张话剧票,还有一张卡片,上买写着COME TO PADDINGTON FAIR……

警察接受邀请去看戏,在话剧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按照剧的内容,演员C对B开枪,枪声响起,黑暗中却出现了两处枪闪!灯亮时演员B倒地不起——被打死了。

警察在台下逮捕了A,A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招供自己是凶手。他说他接到一封神秘的信,告诉他B在剧院,于是他来复仇。但是他的枪口径是.25,而死者中的子弹是.32,两者不符。警察在死者身后的熊头里找到A的子弹,所以A的子弹其实没打中死者,他不是凶手。道具枪是一把真枪,口径.32,肯定有人把里面的空包弹换成了真子弹。

接下来调查谁有机会换子弹。根据道具师D的线索,枪是剧作家E亲自提供的,子弹是舞台监督F亲自放进手枪的。

看守换衣间的警察被人打晕,B墙上的相框打碎,里面的东西被人拿走。演员G在自家邮箱发现藏在B相框里的东西,是B和C的结婚证书。警方认为C和演员H有私情,为了摆脱B所以杀了她。在警方的施压下,C供出自己当年和B、A一起偷银行,并和B一起陷害A的事实。

警方从D的证词中发现漏洞。D承认自己把子弹放进手枪,但是他否认自己调换子弹。D说通常是由F装子弹,但是那天是他自己装的子弹。为了掩护D,F让D说还是F装的子弹。

G证实F其实在D装子弹之后又检查过子弹,并且在F检查完子弹以后,C拿起枪就上台了。难道凶手是F?

警方决定犯罪现场重建。

H招供说C上台之前验过手枪里的子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人有机会调换子弹!案件发展到这里,终于变成了彻底的不可能犯罪。挑战读者。

第一个解答(可惜不是真的)
C自己调换子弹自杀。
第二个解答(复杂但是可行)
凶手是A,他出狱以后找到C,威胁他和自己合作除掉B,不然就把他当年的罪行捅出去。C正想和H结婚,正好借机除掉B。

A准备了两把枪,一把.25,还有一把和道具枪一样的.32。凶手用自己的.32调换道具枪,自己拿着道具枪。凶手事先对舞台后面的熊头开了一枪,在里面留下.25的子弹。

案发当天舞台上的C拿的是假道具枪。凶手用手里的.32(真道具枪)在舞台下开枪,打死B,然后再黑暗中把.32扔到舞台上C的脚下,自己手里拿着.25。C在黑暗中拾起真道具枪。之后A为了让手里的.25有火药反应,故意又向警察开了一枪。

C必须丢掉手里的假道具枪。因为害怕警察全面搜索,所以他故意把一匣空包弹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造成“调换子弹”的假象。当晚C回到换衣间处理假道具枪,却撞到警卫。无奈他只好打晕警卫,为了掩盖自己取枪的目的,他打碎相框,造成要盗取结婚证的假象,并把结婚证放在G的信箱里。

警察发现了一处破绽:A在台下开枪时B正站在熊头前面,如果子弹真的击中熊头,那么必然先穿透B的头颅。事实上B的头颅没有子弹,因此熊头里的子弹必为先前所发。

和前一部Whistle up the Devil一样本作也用到了同谋。Derek Smith好像很偏爱二人诡计。

本书的不可能犯罪问题和John Brandon,The One-Minute Murder如出一辙,但是解答要好得太多。

 

Posted by on March 16,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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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na Brand, Tour de Force (1955)

经过多部小说的积累,Brand的写作技巧在各方面均已纯熟。这部小说是Brand真正意义上的收尾作。之后Brand虽然还写过一些小说,但都不再是真正纯粹的侦探小说,而更偏向于儿童文学、言情小说。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在猜测为什么Brand在作家声望达到顶峰的时候突然选择激流勇退,我个人以为这是因为她无法超越自己的固有模式,不得已就此封笔。在这部书里Brand组合运用了之前的一系列惯用技巧,包括:广义密室、怪奇布置、大量的红鲱鱼、假指控、假招供,等等。

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小岛上。Cockrill去那里度假,没想到碰到命案,结果成了busman’s holiday(英语谚语,巴士司机度假还要开车,指放假还是不能好好休息。Dorothy Sayers有一部小说叫Busman’s Honeymoon,也是取这个意思。中文直接翻成“大巴司机的蜜月”,意味全消)。本书里出现的Mr. Cecil就是Death in High Heels里面的时装设计师。

女子Vanda Lane死在自己的房间里,尸体被人布置得很整齐,身下一条红色披肩,是推理小说作家Louvaine的,身上穿了和服,上面血迹不多。换下来的湿泳衣团成一团挂在栏杆上。案发时间前后Cockrill一直在沙滩上,没有人脱离他的视线很久,也就是说没有人有足够的时间犯案,这是一起广义不可能犯罪。书间附有一张有意思的插图。

警方找到死者的一本书,上面记录了各人的各种隐私,下面写着金额,是死者的勒索记录本。看来大家都有作案动机。因为书页翻开在Cockrill那一页,所以当地警方怀疑Cockrill是凶手。Helen Rod险些被人刺死。Louvaine指控Helen Rod是凶手,因为她老公Leo Rod和Louvaine有染,而Louvaine和Vanda长得很像,所以Helen错杀了Vanda。接下来Louvaine又提出一种自己是凶手的诡计。

Louvaine提出的诡计
杀人后化装成死者出现,推迟死亡时间。

但是这个诡计不成立,因为大家有看到Vanda跳水,而Louvaine有恐高症,不可能化装成Vanda跳水。

Cockrill的假指控
凶手是Leo Rod。他和Louvaine有染,他进入Louvaine的房间拿起披肩,被Vanda看到。Leo杀死Vanda后扔掉勒索簿,趁着Helen在睡觉、Cockrill在看书溜回沙滩。
真凶繁复的诡计
凶手是Vanda,死者是Louvaine。Vanda杀死Louvaine之后自己化装成Louvaine出现。

凶手杀人之后做了以下的布置:

  1. 把尸体眼睛、指甲上的妆去掉,头发上的红染料洗掉。
  2. 把自己带血的衣服给尸体换上。
  3. 因为尸体的头发未干,而湿头发会在毛巾上留下红色的印迹,所以在尸体下面垫上红围巾。
  4. 把桌子方向转过来,造成死者坐在桌子后面的假象。实际情况是凶手坐在桌子后面,死者进入凶手房间,在桌子前面被杀。
  5. 桌上有死者写小说用的人物素材本,为了掩饰,在每个人名下面写上一个数字,画上圆圈,改成“勒索簿”——绝妙!
  6. 以自己的本来面目Vanda出现,达到推迟死亡时间的目的。
  7. 在沙滩上的换衣间换装以Louvaine的面目出现。
  8. 换下来的Vanda的泳衣装在塑料口袋里,适当机会系在屋外的栏杆上。

Cockrill从三处看出了破绽。一是脱下来的泳衣一般不会团成一团裹在袋子里,二是凶手有一个表现暴露了她没有恐高症,三是凶手肩头的有一块印迹她自称是阳光烧伤,可是第二天消失了。

从风格上来说本书最像Agatha Christie(Brand至少在Death in High HeelsLondon Particular两部书里提到过Poirot经常挂在嘴边的”gray cells”,显示出Agatha Christie的影响)。以前我说过Brand的作品更多的是complete而不是complex,但是这本书不仅complete,而且complex,表现在凶手的体力狂特性。缺点是有点过,不那么可信。

 

Posted by on March 16,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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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na Brand, Death of Jezebel (1949)

在经历四本长篇的铺垫之后,作者的最高作终于出场了!绝对的五颗星不可能犯罪!从诡计到布局,从气氛渲染到人物塑造,无一输给Carr。事实上这本书的题献给Clairborn McD. Carr,不知道和John Dickson Carr是什么关系?(Carr的太太应该是叫Clarice Carr。)

介绍本书之前必须要先介绍一下题目中的Jezebel,不然无法很好地理解书中的诡计和气氛渲染。Jezebel是圣经旧约中古以色列的一个女王,当时以色列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她是北方王国的女王。在她的统治下北方王国的臣民过着放荡荒淫的生活。她作威作福了一阵,最后的下场却相当悲惨,儿子被杀,自己也被阉臣扔出窗外,尸体被狗吃掉,只剩头颅和手脚。今天Jezebel已成了淫荡坏女人的代名词。

本书开头照例有演员表。其中Johny Wise在序章里面就死掉了,3个责任人(Isabel Drew、Earl Anderson、Perpetua Kirk)接连收到死亡恐吓信,另外尚有主角4人(Edgar Port、Brian Bryan、George Exmouth、Susan Betchley),共计7人。7人后来死掉了2人,只剩5人,也就是说凶手是5选1,可还是相当地难猜。这也是Brand擅长的一点:在嫌犯数目很少的情况下还能够玩出很多的转折和花样。这一点在Cat and Mouse里面有更强的体现,那是后话。

现在来介绍凶案发生的场景。凶案发生在一个两层的舞台上,无论是要到舞台的上层还是下层,都必须要经过后台。后台只有一扇门通向外面,一直由Susan Betchley从外侧看守,内侧上闩。舞台下层有一群铠甲骑士,披着不同颜色的斗篷,各自戴着面罩,因此看不出谁是谁。事先的安排是Brian白骑士、George蓝骑士、Earl红骑士,Isabel则在上层阳台。后台有一副空的铠甲。

在演出进行到一半的时候,Isabel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从上层坠落,触地身亡(知道为什么要介绍Jezebel的背景了吧——模仿杀人!)。当时舞台上左边是蓝骑士,右边是红骑士。白骑士的马受惊带他跑回了后台。红骑士下马检视尸体,发现Isabel已死,惶恐之下摇摇晃晃地退回后台。过一会儿白骑士Brian打开后台连接外面的门,和Susan Betchley回到舞台上,Brian把自己的白斗篷轻轻盖在Isabel身上。Inspector Cockrill作为观众目睹了这一切。

警官Cockrill和Charlesworth检查尸体,发现尸体上有两根5尺长的绳圈,而从下层到上层阳台约有15尺长。死者被人用手而不是绳圈勒死。死者身上有一块吊坠,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一首诗,大意是说“这个小礼物来自左边的神秘骑士”(the Mystery Knight upon the left)。

红骑士Earl不见踪影。Perpetua Kirk被人绑在一个换衣间里,众人把她解救出来。她说自己被一个穿白色斗篷的人袭击,因为Brian穿的是白色斗篷,而袭击她的那人声音很像Brian,所以她指控Brian。Brian矢口否认,并声称任何人只要把斗篷的衬里翻出来都是白色的。

Charlesworth 指控 Earl Anderson 为凶手并解释手法
红骑士Earl给Isabel留下吊坠和信,引诱她往外面看,用绳圈把她拉下来,然后伺机靠近她把她掐死。诗里的”the left”其实为”thy left”,就是“你的左边”。Isabel面向观众,她的左边是舞台的右边,而右边正是红骑士。

没想到接下来Perpetua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Earl的人头!

Cockrill收到Fran打来的电话(Fran是Heads You Lose里面的那个漂亮女孩,现在已经当妈妈了,汗……),提供线索说听到一个人打电话约Earl出来。也就是说,表演的时候Earl不在舞台上,那么舞台上的红骑士到底是谁?Fran看到打电话那人身穿雨衣,Brian倒是一天到晚都穿雨衣,但是那天下雨,别人也有可能穿雨衣。

George证实在演出开始前看到盔甲面具里白骑士和红骑士的眼睛,其中红骑士的眼睛是棕色的。Edgar Port的眼睛是棕色的,并且只有他能买的起昂贵的吊坠,因此George和Susan合起来指控Edgar先杀死了Earl,再冒充Earl为红骑士杀死了Isabel,方法同前。Edgar Port反咬一口,指控George和Susan合谋杀死了Isabel。

Edgar 指控 George 和 Susan 为凶手并解释手法
Susan在演出表演前掐死Isabel,把尸体靠在阳台上,然后退出后台。Edgar把门从里闩上,到舞台上用绳子把Isabel拉下来。

Brian却推翻了这一假说。Edgar在指控过程中暴露了自己知晓诗的内容,可是警方从来没有公布过诗的内容,因此Edgar是送挂坠、写诗的人。

接下来情节有了戏剧性的发展。George、Edgar、Perpetua和Brian分别主动坦白自己是红骑士。Edgar说演出前收到Earl的电报说有事不能来,让自己替他出场。Brian则给出了自己冒充红骑士杀人的手法。

Brian提出的巧妙手法
Brian把一副空铠甲穿上白斗篷,系在马上装扮成自己,自己则穿上红斗篷变身为红骑士。他用绳子把Isabel拉下来,假装过去检视的时候把Isabel掐死。之后他假装受惊吓退到后台,去除红斗篷,换回白斗篷,打开后台的门,以白骑士的身份和Susan一起回到舞台。

Cockrill推翻了这一手法,因为他一直看到Brian在白骑士的盔甲里(虽然看不见脸,但是能看到面罩里的眼睛),不可能冒充红骑士。

各人的证词接连被推翻,接下来到了Cockrill揭露真凶的时候了。照例由Cockrill先来一个假指控。

Cockrill的精妙假指控
凶手是Perpetua Kirk。她上楼掐死Isabel,表演一半时把Isabel从阳台上推下去,自己跑下楼到后台,藏在空铠甲里,之后假装遭坏人绑架关进换衣间。
真凶的惊天诡计
凶手是Brian。他把一副空铠甲绑在马上冒充为白骑士,自己则上楼掐死Isabel,之后对着白骑士的马扔下尸体,让马受惊跑回后台,自己下楼回到后台,穿上盔甲,披上白斗篷,打开后台的门和Susan一起回到舞台上。他为Isabel的尸体披上白斗篷,是为了把系盔甲的绳圈系在Isabel身上。他总是穿着雨衣,是为了能够方便地隐藏人头。

问题是George和Cockrill怎么会在空的铠甲里看到人的眼睛呢?——那是因为,Brian在里面放了Earl的人头!

史上最强无头尸诡计。

Brian的作案动机是替双胞胎兄弟Johny Wise报仇。他的真名是Briant Wise,连起来读就成了Brian Twice,再变形就成了Brian Bryan。

最终所有的线索都得到了完美的解决。本书有诸多值得玩味之处,只粗读一遍很难全部领会,甚至可能会漏过作者的一些精妙布置,因此有必要详加剖析。

诡计赏析
凶手的手法不止是一条诡计,而是很多条诡计的组合。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完成了一系列的步骤。Brand非常公平地为每一个步骤留下了线索。我们现在按照时间顺序来仔细分析一下凶手的行动:

  1. 打电话把Earl Anderson约出来。线索:Fran看到的雨衣人。
  2. 杀死Earl并切头。线索:Perpetua收到Earl的人头。
  3. 把人头装进盔甲里。线索:凶手穿雨衣隐藏人头。
  4. 把空盔甲系在马上。线索:两根绳圈。
  5. 把Perpetua关起来。线索:Perpetua看到身穿白斗篷的人,并且听到Brian的声音。
  6. 上楼掐死Isabel。线索:验尸结果。
  7. 把Isabel的尸体扔下阳台,使自己的马受惊跑回后台。线索:模仿杀人。
  8. 回到后台换上盔甲。线索:白骑士的马跑回后台,其余骑士惊呆在舞台上。
  9. 回到舞台,把从马上解下来的绳圈系在Isabel身上。线索:Brian为Isabel的尸体盖上斗篷。

整个行动没有一点多余,也没有一点遗漏。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作者没有解释凶手杀完人回到后台,如何处理Earl的人头。这不是很大的问题,比方说藏在盔甲里就好了。另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如果凶手扔下尸体以后,马没有回到后台,那他该怎么办。那样的话,大家只要看到空铠甲,马上就能判断出凶手是白骑士,而且凶手将没有任何机会弥补。当然,这是侦探小说,没必要苛求作者,可以假定凶手都是完全犯罪艺术家(笑)。

本书的核心诡计当然是那个人头的利用。我认为这个诡计最强悍的地方还不在于它的变态性(虽然它确实很变态),而在于读者根本想不到作者用了无头尸诡计。这要归功于作者费心的布局和误导,主要有以下两点:

  1. 作者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去尝试解决密室,所以读者的兴奋点都在密室上面,人头反而忽略了,这是很高级的误导技巧。可能有读者会觉得本作中的无头尸没有Heads You Lose里那么血腥震颤,甚至有些一笔带过,这其实是作者有意为之,不是弱点。
  2. 铠甲武士的设定。作者反复强调一旦穿上铠甲就辨不出里面的人,所以读者的注意力都在猜测谁是红骑士。殊不知铠甲在本书中的主要功能不是隐藏里面的人,而是能够露出眼睛!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到,一部成功的侦探小说光靠诡计是不够的,一定要有强大的误导做保障。

赏析完诡计,我们从侦探小说的几个要素来看看本书的优胜处:

  1. 诡计。这个前面讨论过了。我一向认为诡计的最高境界不是“想不出凶手用了什么诡计”,而是“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诡计!”作者成功地达成了这一点。
  2. 布局。本书的布局非常有条不紊。所有的线索都交待给读者,但并不是一下子全都交待出来,而是先交待一部分,试探性地提出解答,然后再交待新线索推翻原来的解答,如此往复,最终达成了一案六破的惊人效果。这种“层层剥茧、多重解答”的叙述手法也是Carr和Queen经常采用的。
  3. 气氛。本书的气氛渲染相当成功。铠甲骑士和Jezebel本身就具有传说色彩,作为模仿杀人的素材再好不过。Brand身为女性作家把人物的恐惧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
  4. 人物形象。最成功的应该是Isabel,其骄横性格一览无余,可惜很早就死掉了。凶手具有双面性格,最后的自杀悲剧性十足。

最后,读者可能会感叹,Christianna Brand身为英国女作家,为什么能想出日本男作家中都罕见的变态诡计?这一点非其本人当然无法给出明确答案,但我猜测这跟她悲惨的童年经历和异常丰富的社会履历有关。Brand自幼丧母,和父亲在马来和印度讨生活,十七岁就开始打工挣钱,在成为专职作家之前,做过婴儿看护、商业种植、房屋装饰、服装打包、工艺品展示、女子俱乐部运营、夜总会小姐、职业舞者、秘书等诸多工作 [Christianna Brand, What Dread Hand头版护封封底说明],有过这么多的生活历练,头脑比一般的家庭主妇复杂也就不奇怪了。

 

Posted by on March 3,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locked room,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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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na Brand, Suddenly at His Residence (1947)

作者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不可能犯罪,而且一来就是两个。不幸的是两个诡计都比较一般,而除了这两个诡计全书几乎再无亮点。

出场人物共10人,其中2位死者,1位凶手。

第一个死者中毒死在小房子里,门外的路上铺满沙子。早上一人给死者送饭,从窗户里发现尸体,没有进屋便放下托盘折回。沙子上只有送饭人的来去两行脚印。

诡计
凶手就是送饭人。她的脚很小,前一天晚上毒死死者的时候让来去两行脚印挨在一起,第二天送饭的时候用大一点的脚印把原先的脚印盖住。

这个诡计是John Dickson Carr, The White Priory Murders当中提出的一个诡计(不是最终诡计)的变形。

第二个死者死在房间里,地上布满灰尘,只有死者自己的脚印。

诡计
把吸尘器里的灰尘倒出来,再用吸尘器的吹管吹平。穿着死者的鞋倒退而出,再把鞋扔回到死者身边。

照例有假指控。真凶前后被指控了两次,其他几个嫌疑人也有被指控。其中有一个指控很有想像力:一个嫌犯身着泳衣进入小屋,如何能在身上隐藏毒药?

诡计
藏在钢笔里。(假指控)

是作者比较差的作品,但是能看出作者开始往不可能犯罪的方向努力。

 

Christianna Brand, Heads You Lose (1942)

如果说Christianna Brand的第一部书尚有些平淡,那么第二部书开始展现她的想象力。本书获得$1000的Red Badge Prize。平心而论这本书从技术上来讲是Brand所有书里较差的一本,但因为是她开始尝试不可能犯罪的起点,并且是Inspector Cockrill的出场作,所以意义重大。

本书照例正文前附人物表,共计10人,其中2名死者,1名凶手。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一个英国房子里发生凶杀案,死者女性A,头被砍掉。接着警察收到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说Fran(房子里最漂亮的女孩)将是下一个受害者。警方对Fran进行保护,第二天却发现另一个女孩B的尸体,头也被砍下,用围巾系在身上。尸体周围的雪地上没有脚印,通向雪地的门在雪停之前由内部锁住,没有钥匙无法打开。

无头尸+雪地无足迹杀人,读者看到这里的时候恐怕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这将是一部多么激动人心的不可能犯罪啊?

很遗憾,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虽然故事一开始的架构相当宏大,但是之后的发展和最后的解答相当令人失望。首先是Cockrill发现有十分钟的时间通向雪地的门是开的,也就是说这十分钟的时间里,房子里的任何人都可以完成凶案,返回房子,然后让大雪把脚印掩盖。说白了,根本不是无足迹杀人。

好吧,无足迹杀人泡汤了,不过我们还有无头尸。说不定Brand准备了精彩的换头诡计?接着往下看。

Cockrill盘查各个嫌疑人,发现其中一个男人竟然是B的丈夫。Cockrill猜测打电话的人其实是B,她发现了凶手的身份,打恐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让警察快来,阻止凶手继续犯案(这个想法很离奇,不过很有创意)。凶手为了灭口把她杀掉了。

Cockrill的第一个解答
凶手是老太太。她杀了B以后把尸体藏在自己的书桌下面,自己异常冷静写报税的信,之后伺机把尸体搬出去。

天啊,天下竟有这么酷的老太太。从这个解答可以看到Brand身为女性作家却不惧怕尸体。

Cockrill的第二个解答
凶手是宅子主人。他深爱Fran却没有结果,寂寞之中变态了。他杀死B以后在雪停之前把尸体搬了出去。

B谎称自己把眼镜忘在了房子里,溜进房子打电话,是为了让警察留意房子。

很遗憾,一直到最后也没看到哪里需要“无头尸”这个设定,完全是多余的。

虽然本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可能犯罪,也基本没什么推理,但也并非一无是处。中间宅子的主人和Cockrill一起探讨雪地无足迹杀人的诡计,提出用降落伞、用网球拍绑在脚上当雪橇,都相当的有创意,可惜没有就此展开。之后又有人提出用涉水爬树的方法不留下足迹,一度让人以为Brand使用了“看上去不是密室,但其实是密室”的设定(比如Ellery Queen, The Chinese Orange Mystery),可惜也不是。虽然有诸多遗憾之处,不过通过这几个例子我们还是可以看到Brand在写作生涯伊始便钟情于不可能犯罪,勇于挑战密室、无足迹杀人、无头尸这些传统谜题,精神可嘉。此时距离她惊天动地的无头尸诡计 Death of Jezebel 尚有七年。

 

Posted by on February 26,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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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雅也《活尸之死》(1989)

本书为“设定推理”的典范之作(我不愿意说是开山之作,因为在这之前已有类似的科幻设定推理出现)。序章讲的是一具早已鉴定死亡的尸体复活,从而道出本书的特殊设定——死人可以复活为活尸。

接下来的故事分为两部。第一部“虽生犹死”介绍故事发生的大舞台——殡仪馆“微笑墓园”;第二部“虽死犹生”讲述在微笑墓园发生的系列离奇杀人案。

【第一部“虽生犹死”】

先来介绍微笑墓园的家族族谱。这一点对案情发展很重要。

罗拉===史迈利===莫妮卡
|           |
--------------    ----
|    |    |  |    |  |
史  海=威  欧=洁  约=伊  詹  杰
蒂  伦 廉  布 西  翰 莎  姆  森
芬       莱 卡    贝  士
|       恩      拉*
|              |
葛              赤
林              夏

* 伊莎贝拉是约翰的情妇,赤夏是伊莎贝拉原来的孩子。

葛林和赤夏一起去微笑墓园见爷爷史迈利。史迈利当年的妻子罗拉因为史迈利有外遇而自杀,史迈利之后和外遇对象莫妮卡结婚。他制定了一份遗嘱,把财产分成六等分,分别给约翰、威廉、詹姆士、洁西卡四兄妹,妻子莫妮卡,还有葛林。

赤夏在殡仪馆滑旱冰,正赶上有客人进来,赤夏害怕被人发现便躲在了一具棺木后面,没想到棺木里爬出了一个人!几人惊恐之下撞作一团,赤夏带着棺木滑向餐厅。餐厅里约翰正在和莫妮卡就火葬展开激烈争吵。约翰支持火葬,莫妮卡坚决反对,这时棺木冲了进来把大家都撞翻了……调查发现不过是有个员工在棺材里面午睡。

茶会上赤夏、约翰、莫妮卡和葛林喝下加砂糖的咖啡。史迈利和葛林就死亡展开谈话,史迈利拿起一个家族成员都有的镇纸,翻到背面,上面写着memento mori,意思是“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茶会结束前史迈利交给葛林一罐巧克力,葛林回到房间吃了两块就死了。

葛林死了以后又活了回来,成为活尸。葛林隐瞒自己已死的事实,继续和赤夏玩耍。镇上连续发生三起年轻女性失踪的案件,大家风传说杰森又回来了。杰森是史迈利的儿子,二十年前曾经杀死数名年轻女子,并加以分尸。警方后来在山里找到了杰森已经腐烂的尸体,现在大家猜测杰森死人复活。

葛林为了保存自己的肉体,让哈斯博士把自己的血全抽出来,注入防腐剂。

史迈利受病痛折磨已久,服下砒霜自杀。有人把家里的防腐剂偷走了。

有人在约翰的桌上留下纸条:
JOHN 11:24 2:11 SECOND DEATH
似乎预言约翰将是下一个死者。约翰立下遗嘱,把自己继承来的钱统统都给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在约翰的办公室发现约翰背部中短剑(海狸刀),死在地上,旁边打碎一只怀表,上面的时间是11:07。警方调查发现现场呈现密室状态。正在大家讨论案情的时候,约翰从地上爬起来了!

【第二部“虽死犹生”】

约翰复活以后,声称自己没看清凶手相貌,之后却又指认威廉。威廉摆出不在场证明。威廉说约翰打电话叫他送海狸刀到办公室,伊莎贝拉却自告奋勇去送。约翰开着灵车逃了出去,葛林开了另一辆灵车追在后面。结果发生连环车祸,灵车爆炸。葛林在车祸现场附近拾到约翰的假发,内侧有血迹。

警方从现场录影带发现一名可疑的“面罩人”。因为现场呈密室状态,所以面罩人只可能通过一个方式进入——第二天葬礼上要用的棺材。警方打开棺材,发现里面居然是空的!(Ellery Queen’s The Greek Coffin Mystery

警方查到棺材里本来盛放的是一个叫做法林顿的富豪。现场丢失了五千元现金、一个镇纸、法林顿的死亡诊断书,还发现了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面罩人”和约翰一起呆在停尸间的时间只有5秒钟,所以如果是“面罩人”作案,只能在这5秒钟的时间里。灵车车祸现场没有找到约翰的尸体,只有一些零散尸块,不能肯定是不是约翰。警方在约翰的办公室的保险箱上采到一枚指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指纹,甚至连约翰的指纹都没有,估计是凶手擦掉了。

葛林继续调查自己的命案。他想查自己那天喝咖啡加过的砂糖,却发现砂糖罐子被人不小心打破了,但他还是取得了一些白色粉末。

警方查到法林顿的真实身份是前一段时间开车从崖上翻下去的地产商欧布莱恩,法林顿是威廉为了宣传自己的电影虚构出来的人物。史迈利的尸体也从棺材里消失了!

赤夏认为凶手是二十年前死掉的杰森,和葛林独力展开调查。杰森的日记里记载了童年时代的约翰对威廉的虐待,约翰曾恶作剧地将肉汁抹在威廉的生殖器上,使威廉受到“那家伙”的攻击。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保险箱上的指纹属于欧布莱恩,难道他复活了?

灵车车祸里的尸块确认不是约翰。警方在一位高中女生失踪前拍的照片的玻璃镜像里看到微笑墓园的灵车。

微笑墓园发生抬错棺事件,葬礼上打开棺木,却发现里面躺的不是死者,而是一只狗。工作人员诺曼被痛骂。葛林替诺曼辩解说死者名为Arthur Hound,而狗的名字却比人还气派,无怪乎会搞错。詹姆士不接受辩词,因为每个尸体的卡片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要送往的灵安室的名字,并用颜色加以区分。几位工作人员被降职罚薪。

赤夏怀疑杰森的双胞胎兄弟詹姆士是真正的杰森,但是神父否定了这一说法。当年的杰森被火葬烧成灰烬,已不可能复活。

崔西警官做出精彩推理,指控詹姆士为凶手
发生女性失踪案件之后警方曾设路障检查过往车辆,却没发现失踪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载有失踪者的车是微笑墓园的灵车,警方不会仔细检查灵车。约翰就是诱拐女性的人,他的死亡现场有三张狗的火葬申请书,是为了火化尸体灭迹。

杀死约翰的“面罩人”是詹姆士。他利用欧布莱恩车祸全身骨折的便利,把尸体分解,自己躺进棺材以后,把欧布莱恩的头、手臂盖在自己身体上方,从而伪装成尸体,混进灵柩室,在5秒钟之内杀死了约翰。接下来用欧布莱恩的断手在保险箱上留下指纹,制造欧布莱恩复活的假象。

关于利用尸体进行伪装的诡计,参见Christianna Brand的Death of Jezebel

就在崔西警官完成推理的时候,大家发现詹姆士其实已经死了,现正处于活尸状态。詹姆士不知道是谁杀死了自己。

詹姆士解说案发当天事情经过
詹姆士确实是“面罩人”。他通过窗户进出现场,窗户后来被约翰锁上。詹姆士进入现场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弄死约翰的猫,因为当年约翰把肉汁涂在他的生殖器上,致使他的生殖器被山猫咬断了。詹姆士用欧布莱恩的手沾了自己脸上的油,在保险箱上留下指纹,以混淆视听。

接下来发生一连串惊人的转折。凶手向莫妮卡下手,被一名死者阻止!葛林站出来揭露真相。

真相
约翰要杀死莫妮卡的时候,被史迈利(活尸状态)撞下窗户。

抬错棺事件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诺曼是红绿色盲,分不清卡片上的颜色。诺曼当初认不出盛面粉的青豌豆图案的罐子,错拿了盛砒霜的红辣椒图案的罐子,手一滑便撒了一些砒霜在砂糖罐子里。这是一起事故。

同样喝了砂糖红茶的还有约翰和莫妮卡,所以他们也是活尸。赤夏因为怕胖所以偷偷倒掉了咖啡,逃过一劫。

成为活尸的约翰想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伊莎贝拉,但他为此必须假装自己还活着,立遗嘱之后再被人杀死。他于是自编自导了办公室里的凶杀案。他叫威廉给自己送刀,然后打碎怀表,是为了栽赃给威廉。没想到伊莎贝拉把刀送过来了。他为了假装自己刚死不久,用了暖包使自己的表皮保持一定温度。他的办公室里没有他的指纹,是因为死人皮肤不会分泌油脂。

约翰茶会之前就戴上了假发,内侧的血迹说明他那时候已经死了,戴假发是为了遮盖头上的洞。杀死约翰的是莫妮卡,她是狂热的宗教信徒。她自己早些时候自然死亡又活过来了,认为这就是《圣经》上记载的末日审判——人一共要经历两次死亡,第一次肉体死亡,第二次接受审判,好人获得永生,坏人第二次死亡(second death)。这也是为什么她反对火葬,因为需要留下遗体让人复活。她用镇纸杀死约翰,是为了让他接受末日审判。

她在约翰桌上留下的威胁信,其实是在史迈利死亡之前,因此上面写的second death并不是指在史迈利之后轮到约翰,而是指约翰如果不加以检点,就算暂时复活了,以后还是会second death。纸条上的“约翰”不是指死者约翰,而是指《约翰书》。11:24是第11章第24节的意思。她之后又用镇纸杀死了詹姆士。

这本书最让人惊叹的地方还不在独特的设定,而在于如此庞大的布局、纷杂的线索,最后都能派上用场,每个线头都能收住,显然作者花了很多心思,修改过很多遍。“百大本格推理小说第一名”的封号尚值商榷,但毋庸置疑,这是一部罕见的佳作。

 

Posted by on February 10, 2009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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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Ashley, 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Mysteries (2006) Part 6

26. Forrest Rosaire, The Poisoned Bowl

一人收到死亡威胁信的同时中毒身亡,没有吃任何东西,之后尸体的舌头被人切掉。

诡计
毒下在假牙里。

参照John Dickson Carr的The Red Widow Murders

27. Bill Pronzini, Proof of Guilt

消失的手枪。

诡计
吃到肚子里。

为什么大家总是反复使用同一个诡计?Nicholas Olde的The Windmill,Ellery Queen的The American Gun Mystery,Clayton Rawson的No Coffin for a Corpse,金田一《上海人鱼杀人事件》……

28. Barry Longyear, Slaughterhouse

很不错的机械密室。老太太中弹死在自己床上,一人有重大嫌疑。问题是房间的门由老太太床头的按钮控制,只有按下按钮,门才能开,而一旦松开按钮,门便打不开。凶手行凶之后是怎么离开房间的呢?警察试了很多方法,比如进门后用张卡片把门顶开等等,都不能奏效,门框严丝合缝。

诡计
倒一点水在按钮上让电路短路几秒钟。

29. Bernard Knight, The Birdman of Tonypandy

作者是法医学专家。死者像是自然死亡,查不出任何中毒痕迹。

诡计
先让死者昏睡,然后在死者头上蒙上一些塑料袋,往里通二氧化碳。

这个法子简单易行,用的都是家常装备,而且事后不留痕迹,任何高科技手段都查不出来,强烈推荐!

(完)

 

Posted by on February 9, 2009 in anthology, impossible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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