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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es & Richard Lockridge, The Norths Meet Murder (1940)

October 11

这是Lockridge夫妇的处女作,应该算是很标准的ituitionist。比如书中列举了一个嫌疑人的大表,并且提出了12个需要解答的问题,最后基本都做出了解答。

一些问题及解答
  1. 凶手A在一幢公寓门铃边上的狭缝里贴了一个有自己名字的字条,好像自己住在里面的样子,然后告诉被害人B这是自己的新地址。被害人B上当。那个字条是从C的一张纸上裁下来的,所以上面有C的指纹。但是指纹是反的,按照那种握法,不可能把纸条塞进狭缝中。
  2. A作案后没有取回纸条。因为尸体在一间废弃房间中,如果长时间没有人发现尸体,也就没有人会发现字条。如果有人发现尸体,那么他迟早也会暴露,还不如暴露得更早一些,因为他的不在场证明需要别人的记忆为证,警察核查的时间越早越好。
  3. A把窗户打开,为了通风,把尸体腐烂的气味散掉。
  4. A谎称当天下午一直在做龙虾,晚上还开了一个party大宴宾客。按照party上吃掉的龙虾数量来看,确实需要一个下午的准备时间。但是事实是A事先买了冷冻成品龙虾。Mrs. North尝出了龙虾味道有异。
  5. A还杀掉了一个邮递员,因为他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被看见了。
 

Posted by on October 11, 2005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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