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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野晶午『ジェシカが駆け抜けた七年間について』(2004)

February 11

第一部分(七年前):女主人公A是一个埃塞俄比亚跑步运动员,来到美国训练,一直使用埃塞俄比亚的时间,所以她的钟表总是有时差。A的好朋友B怀孕流产,对男友怀恨在心。A和B讨论比赛中的完全犯罪。最终B在自己家中自杀,A为没能保护好B深感自责。

第二部分(以B为名的女子):两男子在美国开车路遇走路的B,一段时间后在目的地再次遇到B。两人对B的走路速度感到吃惊,B号称自己有能力分身。之后,两男子在同一时刻两个不同地方遇到B,并有照片为证。

分身真相
两人处在不同的时区,本来有一个小时的时差,但是一块特殊的保留地其实不需要调时差,所以其中一人的手表时间错了一个小时。两人其实是在不同的时间遇到B。

第三部分(七年后):A参加跑步比赛,遇到教练。

第四部分(被B诅咒的男子):比赛中教练C在运动场上被铅球砸死,手里握着A的十字架项链。A在比赛半途因身体不适退赛,有作案时间,A号称项链遗失。凶手B2(名字和B一样,不过一个是片假名,一个是汉字)自杀。

第五部分(七年后):真相。

叙述性诡计 + 误导
埃塞俄比亚时间和公历时间差七年时间,所以五个部分真实的时间顺序为2->1->4->3(5)。B2=B,A在七年后遇到的教练并不是C。文中巧妙的用分身诡计误导读者往“混淆身份”方面考虑,但其实是“混淆时间”。第二部分标题“以B为名的女子”也是同样的误导。

能想出这个诡计,歌野晶午真鬼才!不可避免地用到冷知识,误导已经算是准备得很好了。

 

Posted by on February 11, 2015 in impossible crim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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