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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ert Penny, She Had to Have Gas (1939)

Rupert Penny的小说多以诡计为主,但是布局相对较差,这本书就是一个典型。

房东老太太A回家后听到音乐大作,随即发现房客的房门自内紧锁。她从房门上面的窗户看到房客B死在里面的床上,屋里充满了煤气味,吓得报了警。等她和警察赶回来,却发现里面的尸体消失不见。几天之后,警察在距离房间很远的一间屋子里发现了疑似B的尸体,尸体的手、脚、头均被切断,脖子和手上套了网球拍的塑胶袋。警察找到屋子主人C,C的一位女性朋友D最近消失。

警方初步判定尸体是B,因为尸体穿着绿色的内衣,而D从来不穿绿色内衣,另外尸体正是死于煤气中毒。在老太太发现尸体后,C曾和一位警官P在另一个地点说过话。从时间上看,C不可能杀死B之后再赶到P处。凶手为什么要将B的尸体搬到C的房子里?又为什么要切下尸体的头和手脚?

后来警方找到了B的同居男友E,原来B和她的男友都是偷窃惯犯。

诡计
凶手是C。他用商店里的(半截)人体模型在老太太家里布置了一个假人,穿上B的袜子,盖上被子,并在屋里放出煤气,让老太太以为B死在房中。等老太太离开去报警,他便将假人收走。他给假人穿袜子的时候弄错了左右两条腿,结果袜子上的破洞出现在错误的腿上,让侦探看出了破绽。

死在C的房子里的其实是D。凶手用可移动的煤气装置在房子里毒死D,切下头和手脚,让人看不出尸体的身份(D的脚保养得比B好)。他给尸体装上口袋,是为了让尸体体内的煤气不会泄露出来,这样尸检可以查出尸体死于煤气中毒,误导警方将尸体认作是B。

布置尸体的诡计很牛,再进一步便可逼近岛田庄司的《奇想、天恸》。可惜揭露凶手的方法不够直接,先是提出凶手,然后否定,然后挑战读者,最后又回到原点。依我看不如直接在末尾冲击一下更有效果。

 

Posted by on April 30, 2010 in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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